【重磅!】乍浦人注意了,个人在也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啦!

 

【重磅!】乍浦人注意了,个人在也能缴存公积金啦!

以往只能由单位集体缴存的公积金,今后个人也能缴存啦!...



【重磅!】乍浦人注意了,个人在也能缴存公积金啦!
    以往只能由单位集体缴存的公积金,今后个人也能缴存啦!近日,嘉兴出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支持个人缴存公积金。这意味着,从2017年6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将由城镇在岗职工扩展为所有就业者!那么,什么是个人缴存公积金呢?需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个人缴存公积金
个人缴存托管是指缴存托管对象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申请缴存托管对象


本辖区内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申请条件
(一)在本辖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二)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三)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24个月;

(四)无不良征信记录。


那么,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是如何的呢?

    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确定,上限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确定。具体缴存工资基数由申请缴存托管人员自主填报。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执行。缴存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后的2倍。

具体如下
根据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629元来计算,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下限约为582元;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44元来计算,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上限约为2904元。



符合个人缴存托管条件的办理攻略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薄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二年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6.最近24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网点↓↓↓
来源:平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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