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德州又点名通报10名干部

 

近期,夏津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现将6起典型问



好消息当然要分享



德州日报新媒体合作伙伴



近期,夏津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现将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夏津县盐务局益康盐业供应站业务科长杨天华、稽查队长郭太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县盐务局给予杨天华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郭太胜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6个月、降职处理(中层正职降为中层副职),责令由其个人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
2
夏津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兼烟花公司经理宋立安违规为孙女操办生日宴问题。

调查期间,宋立安已将违规收受礼金退还相关人员。县纪委给予宋立安党内警告处分。
3
雷集镇郑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吉星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雷集镇纪委给予郑吉星党内警告处分。
4
夏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元、开发区中队队员张淑红违规派遣使用公车问题。

县纪委给予王德元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张淑红承担违规使用公车费用,并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体职工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5
雷集镇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志强违规套取补贴款等问题。

经雷集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雷集镇纪委给予刘志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
夏津县畜牧局兽药饲料所代理所长王文通、屠宰办公室职工刘希宾、双庙动检分所动物检疫员任广鑫工作失职问题。

夏津县人民法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王文通、刘希宾、任广鑫三人免于刑事处罚。县纪委给予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畜牧局给予三人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夏津县纪委监察局网站


    关注 微文阅读推荐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