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飘起的种子》:第1章

 

------第1章------



傍晚时分,城市的霓虹灯一盏盏稀稀落落地亮了起来,给钢筋水泥的城市涂上一抹朦胧的浪漫色彩。太阳落山很久了,天上燃烧的红霞也慢慢融进了灰色的云层,气温一点一点降了下来,街上的人气就慢慢升了起来。情人们躲开了喧哗的大街,一对对朝着人烟稀少,景色宜人的地方流窜。等待逃离了他人的磁场,进入一个狭小的二人世界,情人们便含情脉脉地凝望着彼此的眼睛,一边享受着轻轻地晚风带来的丝丝凉意,一边隔着薄如蝉翼的衣衫紧紧地搂抱,享受着过电般的快感。这样寂静地拥抱也许比山盟海誓,天荒地老的诺言能给人留下温馨而永恒的回忆。

多少年来,唐杰也像别人一样快乐地过着夏天,现在他却没有一点心情去享受夏季迷人的时光。尽管他有身材很惹火的女朋友。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女人更甜蜜的动物,但是却有比女人更烦心的事情。暑假还没有来,高考已经过了,他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中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至于,他能不能闯过去,那得看上帝的心情,因为他不是冲锋陷阵,勇猛杀敌的大将,只是一个被迫上阵的小兵,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都是兵。

也许,他猜不透上帝的心情,但他知道自己心情很不美丽,就像所有听天由命的人一样。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说给小学生听的废话。这种无能为力的时刻,他只好发扬伟大的乐观主义精神,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整天整天地睡觉,吃了睡,睡了吃,很快就养成了猪的习惯。

猪在猪圈里走来走去,出路只有一条,养肥了给人吃,他像猪一样过日子,但他的出路要幸福很多倍,上大学。这说明天底下最幸福的猪是人,或者某些人。他常常听人们说,进了大学就是进入了成人的世界,也就是可以泡妞了,他想起别人每次提起泡妞这两个字那种都是那种色不迷人,人自迷的感觉就觉的好玩。可是,他在这方面是个非常与时俱进的青年人,小小年纪早就懂得泡妞了,还泡得女孩子迷迷糊糊的。吃过葡萄以后,这个前景并不是非常的诱人。

因此,既然前路不那么迷人,他回光返照地想起了很多很多小时候的事情。他的童年在模糊的记忆一点一点慢慢老去,到了传说中的大学似乎就该寿终正寝了。生活是残酷的,成人的故事里没有孩子气。在他似睡非睡,半睡半醒的时候,他脑子里经常像幽灵一样闪现出童年的记忆碎片。诗人们常说,到哪里去寻找我失去的童年。但他没有那么迷茫,唐杰小的时候有那么很小的一段时间是个听老师话的好孩子,自觉和不自觉地养成了写日记的好习惯。那时候,老师鼓励识字不多的学生写日记,说是有利于作文。何况在照相机还不普及的年代,日记本代替照相机的功能,锁住了琐碎而美好的记忆,等着有一天,你带着怀旧的心情去阅读那些好老时光。

这样懒洋洋的舒服日子过久了,他也觉得物极必反,舒服得挺难受,浑身的骨头都快散了架了。但他又羞于外出活动,因为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同学老师总是要善意地拷问高考的成绩,那亲切的声音和善意的眼神对他来说都是酷刑。每当这种艰难的时刻,他都觉得自己的胆子跟声音一样迅速缩小,那声音又小,又脆弱,生怕落进了势利眼的耳朵里。想到这些蛋疼的事情,他就脑袋疼得厉害。在强烈空虚感和更强烈的逃避的欲望逼迫下,他从床上爬了起来,本着习惯躺着的人坐着就是运动的伟大体育精神准备看看日记。他打开了那个只对他自己开放的小抽屉,里面铺满了经年累月的灰尘和陈年的日记。那些泛黄的日记竟然堆起了两垛,细细数了一下,有十几本。唐杰惊讶于自己创作的能力竟然如此的伟大,自信心在这一个人的空间里猛然膨胀,迅速扫光了心灰意冷的感觉。

想当年写这些日记的时候,他每每默念思想品德课上的孔夫子名言,一日三省吾身。如今,他带着自我欣赏,而不是自我反省的心情,几乎一页一页地翻着那些幼稚的歪歪曲曲文字,里面有鱼,有虾,有踢过的皮球,有挨过的拳头,还有初一隔壁班上那个朦朦胧胧爱过的小女孩。小女孩,头发长长的,脸很干净,脸上经常会有灿然的微笑,是几个班的男生竞争的对象。那帮男生竞争得手舞足蹈,女孩无动于衷,男生身上倒是留下了爱情的第一个印记,伤疤。

唐杰起初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女生,但出于对名人的好奇,他跟几个哥们一起跑到别人教室窗户偷偷地朝里看,一看之下,果然是名不虚传,唐杰看得心里血气翻腾,立刻忘记了什么青涩的果子是苦涩的之类的废话。那时候,唐杰已经是校园里的篮球王子了,而且表情文雅,不属于粗暴型的运动员,不少女生已经开始给他写小纸条了。他虽然长期借日记磨练文采,但还真不知道这情书怎么个写法,所以平生第一次剽窃他人的文字,找了张自己认为打得动铁石心肠的,把纸条上的内容,更名换姓,誊写一遍。在心里经历了二战更为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整理好形象,鼓足勇气,想办法塞到女孩手里。那女孩看了以后,心怦怦的跳,脸蛋红的像苹果,过了几秒钟,静静地抬起头望着唐杰,脸上浮起羞涩的微笑。从此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上学总是早到,回家总是迟到。那时候的感情很纯,只是牵牵而已,连个接吻都没有,一起吃冰淇零,爆米花,看看早上还没落下的月亮,晚上快要落下的夕阳。那时候,学校附近有一块突兀的大岩石,两个人经常的往上爬,去一览众山下。小女生看见那开阔的景色,自然觉得浪漫,但那石头高得有些让人头晕目眩,吓得直往唐杰怀里钻。唐杰搂着美女看美景,比那穷困潦倒的杜甫幸福多了。

就在他开始享受爱情这个蜡烛嘴里的怪物的时候,他爸突然决定搬家到城里,他感觉小镇实在太小,太穷,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这段感情无疾而终,那个女孩早就无声无息的从他的世界消失了,他从此再也有见过他。某次,回镇上的时候,他听说那小女孩出国了,她不但离开了他的世界,还离开了他的国家。他希望她在海的那一边也可以幸福,那里也有太阳,也有月亮。那时候,他一改潦草的文字风格,在日记里工工整整地写着爱伦坡的诗句,每次望见明月,我会重温美丽的旧梦,每夜看见星光,像是我那美丽新娘的眼睛。还来个中西合璧,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爱,情深缘浅,从此心灰意冷,不写日记。几年以后,当爱情的春风吹满校园的时候,写情书已经很奥特曼了,都流行直来直往,而没有时间去含蓄深情了。想想,现代社会的节奏就是快,连爱情都是速食食品。

接下来,他过的就是纯粹男孩子的生活。圣斗士,七龙珠,很长很长,看了一遍有一遍,消磨掉了童年的大多数时间。那地方文化生活落后,初中才有龙珠看。学生的心灵成熟度因此也比沿海改革春风吹拂下的地方晚了一圈。七龙珠给他留下的印象是原来他住的地球是这么的脆弱,说不定哪天一个龟派气功就没了。不过,多年以后,他觉得龙珠的语言和故事情节确实都很精彩,特别是对比看了黑猫警长之类的动画片以后。圣斗士的故事情节跟龙珠比起来简直是白痴型的,里面的感情也是暧昧的叫人蛋疼,血留了那么多,连个吻戏都没有。当然,这也是当年电视台放圣斗士,而不是龙珠的原因。但他还是喜欢看,至于为什么,他自己说不出来,他不是搞文学分析的,每次语文卷子上的分析题他都不知道写哪几个字做为答案。他喜欢的是桀骜不驯,实力超群的一挥,火凤凰给人的感觉就是血性,霸气,他始终搞不明白为什么车田大师要把所有的好事都堆在星矢这个明显开挂,怎么都打不死的家伙身上。也许开车的跟开挂的是一家人吧。未完待续......欲知下回,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xiaoyida_com ,回复 xse96625 获取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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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青春言情小说 《蒲公英飘起的种子》

作者:渴望幸福的猪
最后更新于: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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