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思想:曾子孝道基本理论

 

孔子重视孝道,对孝做了比较多的论述。但孔子的重视孝道,是把它纳入到“仁”的范围内,为做人的准则之一。而曾子则...





孔子重视孝道,对孝做了比较多的论述。但孔子的重视孝道,是把它纳入到“仁”的范围内,为做人的准则之一。而曾子则从孝是“仁之本”推衍开去,以“身为亲之遗体”(《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为逻辑起点,以“忠(爱)”为内在动力,以“礼(敬)”为外在规范,以“尊”为判断标准,以“齐家治国”为政治目标,创建了自己的‘孝”理论,把“孝”发展为做人的基本法则。

一、   逻辑起点——身为亲之遗体

 

孔子孝道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上。如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儿子生下来,要到三岁才能开离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礼。为父母守孝三年,是为了回报父母三年的爱抚之恩,这就把孝局限在家庭的范围之内。这是氏族宗法制下,人作为家庭、家族的人的孝逻辑起点。但是,氏族宗法制瓦解之后,人已经成为社会的人,单靠“亲情回报”的逻辑起点就远远不能说明问题了,于是曾子提出了“身为亲之遗体”的逻辑起点。

曾子说:“身者,亲之遗体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就是说,身体是父母给予的,是父母身体的一部分。这就确定了子女对于父母的从属地位、一体地位。子女的一切行为都要从属于父母:“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父母之所爱爱之,父母之所敬敬之。”(《礼记·内则》)同时,子女的一切行为,包括在社会上的行为,都与父母有着密切的关系,都是在“行父母之遗体”。

这一逻辑起点,使孝伦理具有了以下特征:

一是天然性。曾子的学生乐正子春说:  “吾闻之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父母生育子女如同天地阴阳化育万物一样,是自然规律;像万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一样,子女也是父母的一部分;像万物要回报自然界一样,子女也要回报父母。因而孝是天然本性,不孝就违反自然常理。人是“阴阳之精也”(《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是天地间最伟大的。所以,“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二是社会性。既然子女的身体是父母的遗体,就应该倍加爱惜。“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所以“孝子不登高,不履危,庳亦弗凭,不苟笑,不苟訾。”(《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人人在社会活动中都小心谨慎,安分守己,那么天下就自然太平。

三是根本性。既然子女是父母的遗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应该是最密切、量直接的关系,因而他们之间的伦理也是最根本的伦理。因此,曾子把孝作为一切人伦道德的核心。《曾子大孝》中,他说:  “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体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反过来,人的一切行为达不到道德要求就不是孝:“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仁、义、忠、信、礼、行、强、庄、敬、勇等道德规范,都包罗到“孝”这个总纲内,孝成为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

四是终生性。“亲之遗体(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伴随人的终生,因而行孝也应贯彻生命的始终。曾子说: “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礼记·内则》)孝子要终生行孝。怎样才算行孝终生呢?曾子说:“父母既殁,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曾子还把孝分为父母生、死两个阶段,他说:“孝子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大戴礼记·曾子本孝》)

二、   内在动力——忠(爱)和外在规范——礼(敬)

 

这里的“忠”是发自内心的意思。曾子认为外在的表现首先发自内心,他说:“目者,心之浮也;言者,行之指也;作于中则播于外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父母与子女的一体性,要求子女对父母的孝发自内心。曾子还认为:“行者,行礼之谓也。夫礼,贵者敬焉,老者孝焉,……”(《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德行就是按礼仪行事。礼是尊敬地位高的人,孝顺老年人,……这就是说,礼有孝的规定性,做到孝就要尽力于礼。因此,曾子指出:  “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大戴礼记·曾子立孝》)。

忠和爱相表里,礼和敬相表里。没有爰就没有忠,没有敬就谈不上礼。《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一开头就记载了单居离与曾子的对话:单居离问于曾子曰:  “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曾子的回答果断坚定、言简意赅:爱和敬就是孝之道,是孝的核心、孝的基本原则。对待父母不仅要养,更重要的是敬。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就指出了孝的核心是敬。曾子继承孔子这一思想,指出“养可能也,敬为难”(《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把敬放在养之上。孟子则把养和敬称之为“养口体”和“养志”,而对养志大加赞扬。(《孟子·离娄上》)

忠与礼、爱与敬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共同作用于行孝上。曾子说:“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尽力而无礼,则小人也;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是故礼以将其力,敬以人其忠。”(《大戴札记·曾子立孝》)所以礼仪要尽心尽力,恭敬要发自内心。

怎样才能做到合乎忠(爱)、礼(敬)要求的孝呢?

一要从内心顺应父母。曾子说:  “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大戴札记·曾子本孝》),“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吕氏春秋·孝行》)他又说:  “孝子之使人也,不敢肆,行不敢自专也。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孝子使唤人,不敢过分,行动不敢自己做主。父亲去世三年,不敢改变父亲的主张。因而他赞扬:  “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父母喜爱自己,高兴而不忘记;父母讨厌自己,戒惧而不怨恨;父母有过错,劝谏但不违抗。

二要竭心尽力孝事父母。曾子说:  “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礼记·内则》)具体来说,“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笫,洁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彩,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和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吕氏春秋·孝行》)尽心做到这五点,可以说是善于奉养父母了。

三、   判断标准——尊

作为社会的人,受到尊敬是自身价值的最好体现。子女与父母的一体性,决定了一个人要想体现自身的价值,受人尊敬,同时也必须让父母受到尊敬。

曾子把孝分为三个等级,他说“孝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这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是什么?曾子用了一个形象的解释:  “烹熟鲜香,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君子之所谓孝者,国人皆称愿焉,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这是所说的孝。这就告诉我们划分孝的程度,不仅仅是看奉养、服侍照顾的情况,这是很小的方面,更重要的是看父母的尊贵程度、受人尊敬的程度。

应该怎么去做呢?曾子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修养,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为父母争光。“民之本教日孝”(《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充分运用孝的教化作用,使自身具有仁、义、忠、信、礼、行、强的品德,做到居处庄、事君忠、莅官敬、朋友信、战阵勇,而且要慎行终身。父母活着的时候受到称赞“幸哉!有子如此”。父母死后,“不遗父母恶名”。

二是敬业,做出业绩,为父母争光。曾子对不同阶层提出不同要求,他说:“孝有三: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三是守护身体,不惹事,不辱其身,不忧其亲。曾子说“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四是爱护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曾子说:“草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日:‘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他又说:“杀六畜不当,及亲,吾信之矣;使民不时,失国,吾信之矣。”(《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人与自然和人类社会是紧密相联的,违背了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就会带来灾难,危及父母。

五是辅助父母树立好的形象。父母有了过错或不合义理的行为,子女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能否使父母受尊敬的重要问题。为此,曾子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较多的论述,他提出“谕父母以道(《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和“生则有义以辅之(《曾子本孝》)”的主张,从这个角度对不同地位的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他说:“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他还提第二章  孝道思想出了对待父母行为的原则。他说:“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辩。争辩者,作乱之所由兴也。”他引孔子的话说:“可入也,吾任其过;不可入也,吾辞其罪。”(《大戴礼记·曾子立孝》)

四、   政治目标——齐家治国

曾子“身为亲之遗体”的逻辑起点,扩展了孝的社会性。他提倡孝道的根本目的也在孝的社会性上,用倡导孝道的途径来实现其“齐家治国”的政治目标。

用孝道达到齐家治国的政治目标,需要实现孝的上下两个延伸。向下延伸,把孝扩展到悌,孝悌并用实现齐家的目标;向上延伸,把孝悌移向忠君敬长,用以实现治国的目标。

用孝事父母的态度对待兄长就是悌。孝是处理父子之间关系的准则,悌是处理兄弟之间关系的准则。在处理家庭关系上孝、悌是紧密相连的,孔子就常孝悌并称,如“人则孝,出则悌”(《论语·学而》)。像对待孝一样,曾子对悌也作了深入的论述。从未成年起,弟弟就应该尊敬哥哥,  “饮食以齿,力事不让,辱事不齿,执觞觚杯豆而不醉,和歌而不衰。夫弟者,不衡坐,不苟越,不干逆色,趋翔周旋,倪仰从命,不见于颜色。”(《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成年以后仍“尊事之以为己望也,兄事之不遗其言。”(同上)“兄之行若不中道,则养之。养之内不养于外,则是越之也;养之外不养于内,则是疏之也。是故君子内外养也。”(同上)。

家庭成员之间如何相互对待呢?除子女对父母要孝、弟弟对哥哥要悌外,曾子还对父母、哥哥提出了要求。他说:“若夫坐如尸,立如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为人子之道也。”(《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哥哥对待弟弟,“嘉事不失时也。弟之行若中道,则正以使之;弟之行若不中道,则兄事之。诎事兄之道,若不可,然后舍之矣。”阐述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对待的态度,重点谈不合道义时应该怎么办,这已不局限于家庭和睦的需要,而着重点已转向对遵守社会公德的要求了。

既然孝是人类社会的根本大法,那就不仅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还应扩展到社会成员之间。在曾子看来,家庭是社会的缩影,  “事父可以事君,事兄可以事师长;使子犹使臣也,使弟犹使承嗣也;能取朋友者,亦能取所予从政者矣。赐与其宫室,亦犹庆赏于国也;忿怒其臣妾,亦犹用刑罚于万民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能侍奉好父亲就可以侍奉好君主,能服侍好哥哥就可以侍奉好老师和长辈;使唤儿子如同使唤臣下,使唤弟弟如同使唤嫡长子;能获得朋友的人,也能获得一同从政的同事。赏赐自己的妻妾,就如同国家给人庆赏;忿恨自己的奴仆,就如同惩罚民众。“是故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谓也;未有长而顺下可知者,弟弟之谓也;未有治而能仕可知者,先修之谓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因此,虽然还没有入朝侍奉君王就可以知道他能成为一个忠臣,这种情况是对孝子说的;虽然还未遇到官长就可以知道他能成为一个顺从的下属,这种情况是对尊敬兄长的弟弟说的;虽然还没有任职治事就可以知道他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官吏,这种情况是对先治理好家庭的人说的。也就是说,能当孝子就能当忠臣,能顺从哥哥就能顺从官长,能治理好家庭就能治理好国家。“是故为善必自内始也。内人怨之,虽外人亦不能立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所以治理好事情必须从自己家里开始,自己家里人怨恨你,那么你也没有能力把国民治理好。这样,孝悌之道就由家庭移向了社会,由用于齐家转向了治国。

怎样把孝悌原则用于治国呢?曾子说:“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德、贵贵、贵老、敬长、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所谓贵德,为其近于圣也;所谓贵贵,为其近于君也;所谓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所谓敬长,为其近于兄也;所谓慈幼,为其近于弟也。”(《吕氏春秋·孝行》)先王之所以能够治理天下的原因有五个方面:尊重有道德的人,尊重地位高的人,尊重年老的人,敬爱长辈,慈爱幼小。这五个方面就是先王用来安定天下的做法。所以尊重有道德的人,是因为他们接近于圣贤;所以尊重地位高的人,是因为他们接近于国君;所以尊重年老的人,是因为他们近似于父母;所以尊敬长辈,是因为他们近似于兄长;所以慈爱幼小,是因为他们近似于弟妹。用处理好家庭关系的方法来治理国家,把尊重人爱护人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上。曾子认为孝道可以改变民风,他说: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用孝道感化民众,使民风淳朴,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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