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维:让爱,有处安放

 

这篇公众号是在江南一座学校里编成的。网不好上,图片不好找。这篇文章与《村里有个姑娘叫浩楠》的落点相近,有一个社会学的话题向所有人提出:当有人发生了局部、微观甚至纯粹私人性的厄运,别人可能的爱心应如何通畅并受到激励地表达?听听作者如何说吧。...

让爱,有处安放
刘维维


2016年的春天,在玉兰含羞带怯的花苞中悄然临到。一个寻常的北方初春时节,因两个女孩儿的故事,变得特别。

3月28日,承德围场。五岁的农家女孩儿高浩楠因车祸重伤生命垂危,但却是一个贫寒窘迫的家庭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的局面。幸运的是,其老家邻居中国税务报记者李长江先生阖家族——上至年近八十的老娘,下至晚辈的侄子侄女侄女婿外甥女,以及其兄弟几个从事故发生之时起,亲人一般倾力帮助高家。从医院的守护到发起“轻松筹”、联系媒体报道,再到每日发布小浩楠的恢复情况并细心回复每一位捐助者……可以说,围场的裕丰泰李氏是现代社会中难得的保有乡土宗社中传统善行和美德的家族。24天的努力,“轻松筹”平台一千三百多个爱心汇成了一道暖流,终将小浩楠成功从悬崖边上拉回。

4月7日,天津市静海县,我的家乡。十三岁的初中女孩儿李梦奥突然罹患血液系统红斑狼疮,同样是一个贫寒窘迫的家庭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的局面。幸运的是,乡亲们一致伸出援手,送上门的捐助我无法统计,但从4月12日发起“爱心筹”(与“轻松筹”相似的筹款平台)之后,仅一天时间便筹集了十万。大概一个星期之后,平台显示捐助18091次,筹集金额达到了496987.5元!这不得不说是个令人惊叹的数字。中间还有个小插曲,当我联系一位在天津某报工作的朋友想要寻求她帮助时,她说: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而且你看筹款平台这么快就二十多万了,经过我们报道也不见得能达到这么好的效果,还是把机会留给更需要的人吧。

两个故事,至此告一段落,“人间有真情人间有大爱”的大好结局应该换媒体上阵来嗥叫了。可是,故事背后却有更多需要思索的问题。

邯郸同事郭红梅曾在微信中讲述过其亲眼目睹贫寒家庭因无力承担病重孩子的医药费而放弃治疗出院前途未卜,因而不禁感慨小浩楠遇到了“好邻居”。可李长江老师自己也坦言“把社会成员的幸福托福给‘与好人为邻’之类的小概率事件,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小浩楠出院那日晚上,老人和孩子睡着后我独自喝了点儿酒。站在窗前,看着城市的灯光璀璨,心中的疑问越积越多。寻求捐助,在这里单指寻求民间捐助,已经是国内的一种社会现象了。现实的“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与ZF宣传的“病有所医”是一对巨大的反差和矛盾,当遇到困境,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民间救助,而ZF也不会主动来救助你。正如现下热播剧《欢乐颂》中赵启平医生回应安迪的问题“可不可以寻求政府救助”时所言“走正常渠道比去天堂还难!”

所以,不管是“我们当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好还是“人太多”也罢,可以想见的是,慈善捐助在当前的“国情”下,将仍然会成为解救主要由医疗和教育造成的“两座大山”重压下的家庭和人群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因此,我不想再去追究“终极拷问”,只想回到慈善这个问题上来。

捐助是一种慈善行为,这种行为从伦理角度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种自愿的善意的“利他主义行为”,它的美好自不待多言。但,在我们身边,由各种慈善活动——当然最常见的就是捐助,而引起的各种困境、质疑、混乱,让人们的爱心变得小心翼翼、惶惶恐恐,甚至无处安放。

于是,我找到一本书,试图从中找到解答。

《慈善的意义和使命》,作者罗伯特·L·佩顿、迈克尔·P·穆迪,两位均是美国慈善研究学者,多年从事于基金会和慈善行为的研究。全书语言浅显易懂,逻辑条理明确,对慈善的概念进行了非常详细的阐述和分析,笔者认为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慈善的背景研究,即人类社会“为何需要慈善”这一命题的回应。

“(1)现实常常会变糟,而明天总是会更好。

(2)慈善是对人类生存环境不利因素的一种回应,这种回应通常也是我们理解人类天性的基础。

(3)人类的生存环境常常创造出难以预料的机遇和挑战。

(4)人类的本能反应常常以难以预料的方式减轻人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5)人类的生存环境和人类天性的难以预测性构成了人类的固有难题,而慈善就是对这些难题的回应。”(P84)

作者在此基础上,辅之以“世界改良论”来巩固其论证:“世界改良论,是慈善和善行的哲学基础。……世界改良论是一种谦虚而非鼓舞性的信条,但它仍是慈善的最佳引导。尽管有罪恶的存在,而人类的愿望又十分软弱,但慈善仍然认定人们具备能力存有同情心,实践高尚的道德行为。慈善是人类努力的信念中一种谦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谦虚的愿望,其相信通过个人和集体对于道德愿景和人类理性的实践,让世界可以变得更好,让困难得到消减,让生活质量可以提高。”(P159)



既然慈善的背景有了理论上值得推敲的解答,那么就要探寻“发生了什么需要慈善”的情况,即书中所言的“正在发生什么”这一慈善行为前的事实判断。在做出任何慈善行为之前,人们都会先考虑事件本身的真实性、紧迫性、严重性,据心理学家的研究显示,人的“恻隐之心”(同情心)与事件与自身的关联性越紧密,人们越容易做出慈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感同身受”,比如在开篇我举的两个例子中,小浩楠与我的孩子同龄,而李梦奥是我的乡亲,当我看到她们的遭遇,根本无法置身事外。一些慈善基金也是如此,最著名的莫过于明星李亚鹏和王菲所建的“嫣然天使基金”,其主要致力于为唇腭裂(亦称“兔唇”)的患儿通过提供医疗费、联系手术等方式帮助他们,其发起的初衷正是源于他们的女儿便是唇腭裂患儿。

慈善有很多形式,捐款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作者所言“慈善行为具备多种形式,而科技会促进形式的多样化”(P75),“轻松筹”和“爱心筹”就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借助于QQ、微信等手机APP而产生的筹款平台。李长江老师的家人刚发起“轻松筹”的时候,我曾提出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因为“轻松筹”是要收费的,根据筹款数额提取高额的手续费,而微信转账的问题在于,超过千元后也要缴纳手续费。但后来的实践表明,“轻松筹”的确是最简单快捷的捐助方式,它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相关联,可以一键捐款,而银行汇款却是手续繁杂,这势必会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

筹款平台的广受质疑在于如何保障求助者信息真实?手续费为何这么高?爱心款进私企账户,怎么保安全?有无募捐资质?之所以提出四大质疑,关键是在网络“轻松筹”的实际运作中,暴露出“求助者信息失真,平台手续费过高,爱心款进入私人企业难以确保安全,轻松筹没有法定募捐资质”等四大问题。

既然这种筹款模式有那么多问题,那为什么现在越来越成为诸多求助者的主要或说首要选择?为什么他们不求助高大上的“红会”?众所周知,这个组织自郭美美事件后,信誉度几乎降到了冰点以下。赎我直言,在2008年汶川地震我捐出自己全部将近千元的稿费至今,再也没有通过这个渠道捐过一分钱,而且至今也未弄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东东。而其他一些民间慈善组织,如上述的“嫣然天使基金”,目前仍账目不清备受质疑。

既然如此,在ZF缺位的情况下,私募善款就成了首选,而快捷的筹款平台则是不二之选。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来了:善款的权属及使用。

春节回家母亲曾忿忿地向我提起一件事:村中一户贫寒人家,男主人严重车祸,村民纷纷解囊相助。后其出院后,与妻儿终日吃喝玩乐不思劳作,有乡亲责备,竟边打着麻将边得意洋洋地说:这钱,捐给我就是我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闻之者无不气结。

另有一则一度是春节后的新闻热点,说众人为一重病患儿募集巨额善款,但其仍不幸不治。后患儿父母竟用善款度假,购买奢侈品,令人愕然。虽二人诸多理由分辩,但仍令人不齿心寒。

这样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其根源在于善款的权属不明,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的监督管理,被捐助者往往理所当然认为其成为了“私产”,这与捐助者的“专款专用、账目公开”的认识其实是一对冲突和矛盾,而在现下慈善组织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缺乏相应的第三方去履行监管善款的职责。倘若如此,长此以往,破坏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善意,而且还会让受助者产生依赖心理。书中,作者有这样一段话:“这个人是否值得我帮助?这是当人们遇到那些身心都足以自理的行乞者时产生的疑惑。在19世纪,这样的人被视为‘不配帮助的贫困者’,他们本可以工作却选择了不工作,似乎更愿意依赖别人的劳动而活。当然,与之相对的就是‘值得帮助的贫困者’,他们没有能力应对,或者被他们所处的境遇打败。……当然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警示:对于那些不自助的人,给予他们帮助反而有害。这样的帮助可能会鼓励依赖的形成。”(P98)

作者甚至近乎“危言耸听”地指出:“基于其志愿性(即便是由感受上的义务所推动)和良好愿望,慈善具有道德性,但道德行为并不总是会产生道德结果。愿望和目的往往很难辨明,而与之相比较,结果通常是有形而易见的;但结果不应当是我们界定‘善’的唯一标准。慈善的难题就在于知晓哪些是‘善’而哪些又是‘害’。如果慈善是一种关于救济的美德,那这一美德就要求我们应在谨慎的原则下做出救济行为,同时应当有远见地在行为之前考虑其后果。慈善行为导致的一些未能预见的后果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给予贫困人群以物质援助而不要求他们工作,最后施舍造成了依赖,反而加剧了贫困。”(P142)

面对慈善行为中诸多的困扰和问题,作者——我敢百分百肯定他是基督教徒,用一则“好撒玛利亚人”的圣经故事来做了一场关于慈善的弥撒。“一个人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路遇强盗,强盗剥去了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然后丢下他走了。有个祭司偶然从这条路走来,看见他回避开沿另一条路走了。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儿,看见他照样也沿另一条路走了。后来,有个撒玛利亚人路过,碰到这个受伤的人就动了善心,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替他盖上,拿出随身带的油和酒医治受伤的人,使他清醒;他扶伤者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店里照顾他。第二天,撒玛利亚人拿出2便士交给店主,说:‘请你照顾他,如果有多的花费,我回来时必定还你。’”

作者认为,从这则故事中,可以得到关于慈善行为的启示是“慈善的核心是道德良心”。但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判断出好撒玛利亚人的救助行为会存在诸多隐患:比如伤者的品行,是否会成为“农夫与蛇”;比如对店主的托付,他会履行吗?真正的救济并非如此简单,总是充满了问题和不确定性,但作者认为:“好撒玛利亚人表现出了真正的慈善精神:富有同情心,同时志愿介入其中。……而且如同基督徒们被教导的,那些求助的人或者能够从帮助中获益的人,就是我们的邻舍,即便这些人是我们所鄙视和远离的人”。(P130)更何况,作者认为慈善对构建公民社会的信任体系至关重要,而他还进一步指出:“公民信任对于维系一个合法的民主国家是必要的,而慈善可以协助建立此种信任。无论国家处于鼎盛还是衰败,慈善都发挥着重要的公民作用。”(P190)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虽则当前的慈善存在诸多问题,但仍值得我们去推动去进行。而且,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乐观而明快地相信,它将会为我们的爱开辟一方净土,供她安放……

2016年5月8日初稿

2016年5月9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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