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回你的车?!法院来帮你

 

拿车现场遇阻挠“不给拿车,不给拿车!”停车场员工态度坚决。他们还将大门关起来,不给出并开来其他车辆堵住出...





拿车现场遇阻挠

“不给拿车,不给拿车!” 停车场员工态度坚决。他们还将大门关起来,不给出并开来其他车辆堵住出路。

5月5日,在柳江某停车场内,柳江法院执行局法官要将停在停车场的车子返还给申请人的时候,受到停车场员工的非法阻挠。

法官真的乱来?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案件原由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

案件中的车子归柳州市某危险品运输公司所有,车主是公司的负责人龚某,该车由公司聘请了李某作为司机前来开车。可是李某和廖某有债务纠纷,2015年2月7日,李某擅自把不属于自己的车子抵押给廖某,并把车子放到柳江某停车场内。
协商无果,告上法庭


随后车子的所有者龚某发现自己的车子被人非法扣押了。为了拿回自己的车子,龚某多次与李某廖某还有停车场协商,但均无结果。该公司只能将三方告上法庭。2015年8月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 判决归还


法院认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侵占集体或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得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本案争议的车辆实际车主为柳州市某危险品运输公司的龚某,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该公司。车辆权属清楚明确。

廖某以与李某有债务纠纷,并以李某对车辆有所有权为由,将车辆非法扣留到柳江某停车场,廖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龚某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侵权,理应返还车辆给龚某;

李某作为该车的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车辆被廖某非法扣留时未告知龚某或公司,亦负有与廖某共同返还该车的责任。

停车场在廖某没有合法的扣留手续或不是车辆所有权属人的情况下,允许廖某非法扣留的车子停放在停车场亦存在过错,理应与李某、廖某共同返还车辆给原告。

故最后判处李某、廖某和停车场将车辆返还给柳州市某危险品运输公司。
拒绝还车 强制执行


判决下来了,法院向李某、廖某和停车场三方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返还车辆,但三方拒不执行判决。
法官现场执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2016年5月5日,柳江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达到现场。
按照正常程序出示证件
向停车场工作人员送达执行裁定书,并告知原由,依法对车子进行扣押。
但遭到他们百般阻挠。


强制执行,护法威

最后,执法人员只能强制拉开紧关的大门,将车子开出停车场。
念在停车场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一时冲动,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口头警告,希望他们今后能够知法守法,如果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走正常法律程序,而不能进行阻挠。

编辑 | 胖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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