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天籁之音合唱团

 

听音感受有个人说:他认为世界上听严肃音乐的人永远不像听通俗音乐的那么多。这是肯定的,这个世界上能喝软...



听音感受



有个人说:他认为世界上听严肃音乐的人永远不像听通俗音乐的那么多。这是肯定的,这个世界上能喝软饮料的人永远比喝烈性酒的人多,但是有一点,世界上很少有人终生热爱、依赖软饮料,却有人终生热爱、依赖烈性酒。我尚未到达热爱、依赖严肃音乐的程度,但我会很有兴趣听听这些精美的乐章。



小孩喜欢听热闹的音乐,二十几岁听励志、孤独的音乐,现在,即使听的杂,也自动过滤了很多。人的感觉能力是有发展阶段的,当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去思考,简单的东西容易腻,过去两百年,有人热爱、追捧贝多芬、茅台酒,将来两百年,还会有人热爱追捧这两样。在台上的合唱团以及爱乐乐团,都是为我们演绎这些经典的媒介,让我们可以聆听几百年前的心声。


完美的人声所达到的共振可以直达天堂吧,合唱团一张嘴,如同醍醐灌顶,全身汗毛从指尖开始起伏到足底,一波一波的袭来,眼睛酸胀沉重,无法睁开,不仅想到在凌晨四点半的教堂里的歌唱,也是这样的直达神经敏锐处吧,即使语言不通,即使旋律不懂,即使听不出来里面有几个声部,什么也不懂,自然会让每个人静心倾听,安静下来。

周围很静,只有音乐声,闭上眼睛,似乎周围所有的不再存在,白色的天顶向上,变轻,座位回旋起伏,好像已忘了人间,倾听更高的召唤,那支浩瀚赞歌整个的包裹了我,贯穿了我,全部都融入这合唱,像低音乐器轻奏着或被轻奏着。。。时而管钟敲响,空灵的回荡在空间里,这才被唤醒,那十四声部的合唱《在何处,告诉我在何处?》正在尽情歌唱。区别就在这里吧,我听不出十四声部的细微差别,只感受到那美妙无匹的声音,感觉美就是,用心欣赏。



勃拉姆斯一直很喜欢,因为作品,因为人。那么宏大的作品居然就这样被写出来,觉得很不可思议,音乐就是他的语言,人家用文字、用图画,他用音符。到底是前面两种熟悉些,所以毫不奇怪,用音符写七个乐章的交响乐,不亚于一长篇小说吧。可是那时候的很多人,海顿、舒曼、巴赫、莫扎特等等,他们都是做这些的,尤其是莫扎特,简直提笔就写,写下就是好东西,也许也和时代有关,犹如唐诗宋词。时代完结了,辉煌就此了断,只供凭吊。音乐比其他都要来的直接动态,即时的表现人们内心世界的感受、感动,勃拉姆斯写的感受,演绎他作品的人的理解,从心灵抵达心灵,无须语言,直达内心深处,言说语言无法言说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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