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生命是两个极限之间的运动

 

本期公众号为俄罗斯思想专号,选取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赫尔岑、四篇文章均选自徐凤林编《俄国哲学》(商务...



不妨假设一种不可能的情形,假设当今有关生命的科学所欲知道的一切,都已清清楚楚,就像大白天一样!已经清楚,有机物质是如何通过适应而从无机物质中产生出来的;已经清楚,力如何变成情感、意志和思想;这一切不光古典中学的学生知道,而且乡下中学的学生也知道。

我知道,某些思想和情感是从某些运动中发生的。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我能否驾驭这些运动,以便在自己心里激起这样或者那样的思想?我应当在自己心中和他人那里激起什么样的思想和情感,这个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甚至根本没有触及。

而这个问题,也正是生命核心概念的唯一问题。

科学选择一些与生命相伴随的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且,由于把部分看作整体,于是就把这些现象称之为生命的总体。

与生命概念不可分割的问题,不是生命从何而来,而是如何生活的问题;只有从这个问题入手,才能对什么是生命这一问题做出某种解决。

对如何生活这一问题的回答,对人来说是如此一清二楚,从而觉得不值一提……。尽可能生活得更好,仅此而已。乍看起来,这似乎非常简单且人所共知,但这绝非如此简单和人所共知……。

人们最初觉得,生命的概念是最为简单和明确的。首先在人们看来,生命就在他们身上,在他们的肉体中。我生活在肉体里,因此生命就在我的肉体里。但一旦人们开始在自己肉体的某处寻找这一生命,困难一下子就来了。它不在指甲里和头发里,也不在脚和手这些可以砍削去的部位里,血液里、心脏里、大脑里等也没有它的踪影。它处处存在,又处处不在。看来,根据它的住处找不到它。那么人们在时间中寻觅它,起初同样似乎很简单……。但还是老样子,当你在时间中开始寻找他的时候,你立刻就会看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我活过了58个年头,这是根据出生证明知道的。但我知道,58年里,我睡觉用去了20年,那么这些年我活了还是没有活?然后,在娘胎里,在乳母那里,同样,我是活了还是没有活?随后,在剩下的38年中的一大半时间中,也在走路,睡觉,我同样不知道,活了还是没有活?稍稍活了,稍稍没活。因此在时间里同样也可以得出,生命处处存在而又处处不在。如此一来,无意中引带出了一个问题,这个我在哪儿也找不到的生命从何而来?我这就去探究……。但是,就是在这里,那个在我看来如此轻易的事情,却不止是困难的,而且是不可能的。原来,我去找寻了别的什么,而不是自己的生命。看来,寻找,要是去寻找它的话,不要在空间、时间中去找,不要把它看作结果和原因,而是看作我从自身所知道的完全不依赖于空间、时间和原因的某种东西。这么说来,研究自己吗?我怎样知道存在于我自身的生命呢?

我是这样知道的。我首先知道,我活着,并且希望自己一切顺遂地活着,自我记事起到现在我就希望如此,并且从早到晚希望如此。对我来说,所有在我身外生活的东西都很重要,但这种重要,只有在它们有助于我感觉很惬意的时候才体现出来。世界对我重要是因为它能为我带来快乐。

但与关于我生命的上述知识一道,还有另外一种东西与我的生命有关联。在我身上,与我所感受的这一生命密切相关的,还有一种这样的认识:除我之外在我的周遭生活着整个生物世界,他们都认为自己的生命与他人有别,所有这些生物都为了自己的、我所陌生的目的而活,并且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对与众不同的生命的热衷,而且所有这些生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时刻准备着毁掉我。不仅如此,看到像我一样的其他生物的毁灭,我还知道,我——这一我所珍视之物,我把生命看作只在此物之中——也很快面临着不可避免的毁灭。

人身上好像有两个“我”,它们似乎彼此无法友好相处,似乎总是彼此相斗,相互排挤。

一个“我”说:“只有‘我’一个过的是真正的生活,其余全部只是看起来像在生活,因此世界的全部意义在于为了让我感觉好。”

另一个“我”说:“整个世界不是为了你,为了你的目的而存在,它并不想知道,你感觉好还是坏。”

这样,生活变得可怕起来。

一个“我”说:“我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只是为此我才需要世界。”

另一个“我”说:“所有动物都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和需要活着。满足一群动物愿望和需要只会以损害他者为代价,因此所有动物彼此相斗。你是动物,因此需要永远去斗。但无论你斗争得怎样成功,所有尚在斗争的生物迟早会把你毁掉。”

还有更糟的。情况还会更加可怕。

而最可怕(它包含了前面的所有可怕)的情况是:

一个“我”说:“我想活着,直到永远。”

另一个“我”说:“你注定很快,或许现在,就要死去;所有你爱的一切也都要死去,不管你还是他们,你们一举一动都会毁灭自己的生命并走向磨难、死亡,走向你最憎恨和最害怕的。”

这是最糟糕的……。

改变这一状况是不可能的……,可以不运动,不睡觉,不进食,甚至不呼吸,但不思考是不可能的。可想而知,思想,我的思想在毒化着我个人生命的每一个环节。

人刚一开始自觉地生活,理性意识便不断地向他强调同一件事:你的这样一种生活——它是你在从前的自己身上感觉到和看到的,动物就是这样生活的,很多人也都是这样生活的,使你成为现在的你的东西,也是这样生活的,——这样的生活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如果你试图这样做,你就摆脱不掉与整个生命世界的斗争,这些生命也像你一样为了个人的目的而生活,他们必将把你毁灭……。

这一状况也不可能被这样一件事情所改变,这件事情也是人总是在做的,即当人开始生活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目的转向自身之外并且努力争取达到它们……。但无论他提出的目的离自身多远,随着他的理性的复苏,没有一个目标能使他满意。

俾斯麦[1]统一了德意志并号令整个欧洲,如果理性为他照亮他的活动,那么,他就应当感觉到,在他所获得的东西之虚妄性和非理性,与万物的永恒性和合理性之间,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就像为他做午餐的厨师所感觉到的一样,这桌午餐过一个小时就要被吃掉。不管是俾斯麦,还是厨师,要是他们思索一下,就会清楚地看到,首先,无论俾斯麦公爵午餐的完整性,还是强大德国的完整性,都只有依靠某种东西的维持才能存在的:前者靠的是警察,后者靠的是军队,只要警察和军队都保持警醒,因为饥饿的人想吃到午餐,而其他民族也希望像德国那样强大;其次,俾斯麦公爵的午餐和德国的强大不仅与世界生命的意义不一致,而且与其相矛盾。而且,第三,无论做午餐的人,还是德国的强大,两者都将很快死亡,他们的午餐和德国同样也将很快死亡,而世界将依旧存在,它甚至既不记得午餐,也不记得德国,更不用说它们的造就者了。

随着理性意识的增强,人们想到,任何与个人相关的幸福都不是功绩,而是必需……。个人只是生命所从开始的原初状态,是生命的一个极限……

“但生命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 ——有人问我。黑夜从哪里结束,白天从哪里开始?海岸上海域在哪里结束,陆地从哪里开始?

有白天和黑夜,有陆地和海洋,有生命和非生命。

我们的生命,自我们意识到它那时起,便表现为在两个极限之间的运动。

一个极限是对无限世界的生命完全淡漠的态度,是只倾向于满足个人需要的活动。另外一个极限是完全舍弃自己,最大限度地关注无限世界的生命并与这一世界相一致,把幸福的愿望从个人转移到无限的世界和我们之外的生物。

越接近第一个极限,生命和幸福就越少;越接近第二个限度,生命和幸福就越多。因此任何人总是从一个极限走向另一个极限,亦即活着。这个运动也就是生命本身。

既然我在说生命,那么,生命概念在我心里是与理性生命的概念密不可分的。

除了理性生命之外,有否其它生命,我不知道并且也没有谁能知道。

我们把动物、有机体等等的生命称为生命。所有这些都不是生命,而仅是某种展现给我们的生命状态。

但什么是这样一种理性,它要求排除个人生命并把人的活动转移到自己之外,进入这样一种状态,它被我们意识到是爱的快乐状态。

什么是理性?无论我们对什么下定义,我们总是用理性来定义的。那么,我们用什么来定义理性呢?

既然我们是用理性来定义一切的,那么,正因为这一点,我们就无法为理性下定义了。但我们大家不但知道它,而且只知道它一个,无疑,我们都同样地知道。

这就是同任何有机体、动物、植物的生命法则一样的法则,仅仅有那样一个不同,就是我们看见植物生命中的理性法则是正在施行的。而我们所服从的理性的法则,就像树木服从于自己的法则一样,我们是看不见的,但我们在奉行着……。

我们确定,生命是这样一种不是我们生命的东西。这里也包含着谬误的根源。我们不去研究那种我们完全在自己身上所知晓的生命,因为我们对其他东西一无所知,反而为此去考察那种不具有我们生命的主要属性——理性意识——的东西……。我们所做的,就像一个人根据对象的影子或映像来研究这个对象一样。

如果我们认清物质微粒虽然变换着形态,却总是受有机体的活动所支配,那么,我们认清这点完全不是因为我们观察、研究了有机体,而是因为我们具有为我们所熟悉的、与我们浑然一体的有机体——我们的肉体,我们对之非常熟悉,它是我们生命的材料,也就是我们应当去加以改造的对象,以便使其服从于理性法则……。一个人一旦人怀疑自己的生命,一旦把自己的生命转移到不是生命的事物上,他就要变得不幸并会看到死亡。一个人如果像生命已注入到他的意识中那样来感知生命,那么,他就既不知道不幸,也不知道死亡,因为其生命的幸福只存在于使自己的肉体服从于理性法则之中;并且这不仅处在他的控制之下,而且在他身上必然发生……我们知道生物粒子的死亡,我们也知道动物本身的死亡和作为动物的人的死亡,但理性意识的死亡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因为它就是生命本身。而生命不可能是死亡。

动物怡然自得地生活着,它看不到死亡,虽然在走向死亡,它却看不到。为什么要让人看到这一幕,为什么它对人来说如此可怕,让他扯心撕肺,使他由于恐惧死亡而毁掉自己?这是为什么?因为,看到死亡的人,是有病在身的人,是破坏了自己生命的法则、并不是生活在理性生命之中的人。他也和破坏了自己生命法则的动物一样。

人的生命是走向幸福的努力,是他努力追求的东西,是那赋予他的东西。在人的灵魂中发亮的光,就是幸福和生命,这一光亮不会变成黑暗,因为对人来说存在着的、真正存在着的,只有这唯一的光,它在人的灵魂中闪耀。

[1]俾斯麦(1815-1898),公爵,德意志帝国首相(1871-1890)。在普鲁士军国主义的基础上统一了德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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