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及答复—工伤篇

 

本期主题:工伤问题1:张某是一家机械制造业的作业员。一天工作中张某不小心受伤,现在张某想申报工伤认定,他需...

 
本期主题:工伤
问题1:张某是一家机械制造业的作业员。一天工作中张某不小心受伤,现在张某想申报工伤认定,他需要哪些材料呢?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帮帮张某吧。

答案:1、《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这个是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中心都有)

2、劳动合同

3、受伤职工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住院的需要提供出院记录

4、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还需要提供派工单

5、属于上下班机动车事故的,还需要提供职工上下班的路线图、考勤记录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两位以上同事(或工友)的证人证言(这是昆山这边的规定,其他地方不一定需要的哦)

问题2:小伙伴们,还记得我们昨天的问题和答案吗?张某想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携带上与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可是他突然记起自己好像和单位并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张某还能认定工伤吗?

答案:如果像张某这样,与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认定工伤之前就需要走一个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记得收集好一切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包括工资单、银行对账单、工作证、厂牌、工作服、考勤表等。拿着仲裁裁决书就可以去认定工伤了。

张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在现实当中经常出现。我们部分劳动者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失,而时常忽略了书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重要性。在此提醒一下各位朋友,入职时一定要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一些法律知识我们也会在后续的“每日一问”中发布。如现有疑问也可向我们咨询。

问题3如果张某是在2014年3月2日受的伤,那么他最晚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小伙伴们,有谁知道啊?

答案:最晚应在2015年3月1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注意这里的1年时限哦,过了这1年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不再受理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积极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啊。

问题4:张某说,我如果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那我什么时候能拿到认定结果呢?会不会让我等得好焦灼啊?

答案: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书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给单位和工伤职工。

问题5:张某问:我拿到这个工伤认定书之后有什么用呢?我再接下去要怎么办啊?我完全不懂啊,搞得我好忧桑啊,群里的小伙伴们,能不能指引我一下啊?

答案:工伤认定书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定凭证,所以,不要小视这一纸文书哦!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可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及法定监护人携带工伤认定书及其他材料向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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