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春秋】献方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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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高骈镇维扬之岁,有术士之家,延火烧数千户。主者录之,即付于法,临刃谓监刑者曰:“某之愆尤,一死何以塞责?然某有薄技,可以传授一人,俾其救济后人,死无所恨矣。”……监刑者即缓之,驰白于骈。骈召入亲问之。曰:“某无它术,唯善医大风。”骈曰:“何以覈之?”对曰:“但于福田院选一最剧者,可以试之。”遂如言,乃置患者于隙室中,饮以乳香酒数升,则懵然无知,以利刃开其脑缝,挑出虫可盈掬,长仅二寸。然以膏药封其疮,别与药服之,而更节其饮食动息之候。旬余,疮尽愈。才一月,眉须已生,肌肉光净,如不患者。骈遂礼术士为上客。(节选自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

高骈镇守扬州那年,有一术士家中失火,火势蔓延,烧毁数千户人家。主管官吏将他逮捕,即依法处刑。在开刀问斩之时,术士对行刑的人说:“我的罪过,就算一死又怎能弥补?然而我有一薄技,可以传授一人,使他救治后人,我死也就不遗憾了。”监斩行刑的官员听了,即推迟行刑,急忙骑马飞报高骈。高骈召入术士,亲自询问。术士回答说:“我没有其他技术,只是擅长治麻风病。”高骈追问:“这怎样才得以核实?”术士说:“可到福田院挑选一个最严重的病人来当面试治。”高骈允许。于是,术士便把麻风病人放入一间空室中,给他灌服好几升乳香药酒,患者则昏迷而无知觉,便以锋利的尖刀开其脑缝,取出像虫子样的东西一大捧,长度多达二寸。然后用膏药敷其伤口,另外让他服用别的药物,并调理病人的饮食睡眠。十多天后,伤口痊愈。仅过了一个月,患者眉毛胡须又长出来,肌肉光净,就像没得过病的人一样。高骈即免除术士之罪,使其为人治病,并以礼相待,奉为上宾。(摘自许敬生著《杏林掌故》)

注:

《玉堂闲话》:笔记小说,是王仁裕笔记小说的代表作。内容主要涉及唐末五代时期中原、秦陇和陇蜀地域的史事和社会传闻,多数为王仁裕亲身经历或来自于同时期当事人叙述的记录,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

福田院:即救济院。北宋嘉佑(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及唐会要之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然改为福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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