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蔡京之七】市易法:从王安石到蔡京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1记载,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诏曰:“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1记载,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诏曰:“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家所困,往往折阅失业。至于行铺稗贩,亦为较固取利,致多穷窘。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于京师置市易务。商旅物货滞于民而不售者,官为收买,随抵当物力多少,均分赊请,立限纳钱出息。其条约,委三司本司官详定以闻。”这就是王安石变法时的《市易法》,宋神宗下诏宣布施行。
根据《市易法》精神,宋朝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扶植商业,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这就充分调动了商人,特别是大商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起骨干力量作用。



王安石像
效果,《长编》卷236,熙宁五年閠七月丙辰载王安石语:“今修市易法,即兼并之家以至自来开店停客之人并牙人,又皆失职。兼并之家,如茶一行,自来有十余户,若客人将茶到京,即先馈献设燕,乞为定价,此十余户所买茶更不敢取利;但得为定高价,即于下户倍取利以偿其费。今立市易法,即此十余户与下户买卖均一。此十余户所以不便新法,造谤议也。臣昨但见取得茶行人状如此,余行户盖皆如此。然闻茶税两月以来倍增,即商旅获利可知。”市易法实行三四个月以后大见效,茶税倍增,这说明各地商旅从新法中得到许多利益,即粮食、丝绸、瓷器、食糖、水果等都不滞销——王安石通过社会实践检验新法。所以,青苗法扶植农业,市易法扶植商业,为的是国民经济来一个翻身仗。
那么蔡京呢?他是怎样变法的?蔡京第一次任相始于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变法,他首先做的事是选拔人才,以吴居厚、王汉等十几人为骨干力量。然后区分缓急,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泽、赋调、尹牧等,每一件事“以三人主之”,各拿出实施方案,上交相府审查通过。从他的做法来看,蔡京继承的是王安石的遗志,要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据《宋史·蔡京传》记载,这次变法出台的有:
一、尊师重教,罢旧选举法,令州县悉仿太学三舍考选;建辟雍外学于城南,以待四方之士。
二、推方田于天下,核实各地土地,按土地的好坏、多少平均赋税,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三、扶植商业,榷江淮七路茶,崇年元年(公元1102年),实行官购商销,为茶农和茶商提供方便。让二者增加收入,并缴纳一定的赋税,确保茶叶生产、销售健康发展。四年,再次改革,允许商人与园户直接交易,商人贩茶必须向官府购买茶引和官造的盛茶笼篰,官府通过垄断茶引印卖权达到专卖目的。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终于创立了系统严密的合同场法,茶引的印造和发卖权统一归中央,由太府寺印造,都茶务发卖。商人贩茶时盛茶的笼篰也仍由官府制造。商人贩茶先向官府买引,再向园户买茶,用官造笼篰盛装,由官府合同场秤量、点检、封记,在茶引和笼篰靨面盖底用纸题写合同场年月日、商人姓名、茶叶指定贩卖去处、茶色、斤重、字号、料数量等。商人到了指定的贩茶地,当地官员再次验证数量等,然后启封贩卖。这样做,让茶叶产供销纳入商品经济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更盐钞法,即《文献通考》的《征榷三》所说:“崇宁间,蔡京始变盐法,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郡授盐。”政和二年再次“大变盐法”,“罢官搬卖,令商旅赴场请贩”次年,又“措置十六条,裁定买官盐价,囊以三百斤,十千……(盐囊)官制鬻之,书印及私造贴补,并如茶笼篰法”,“受盐、支盐官司,析之二之,受又场者管秤盘囊封,纳于仓者管察视引据、合同号簿”。盐售完后盐引也回官销落,对商人的管理基本上与茶法相同。蔡京的茶法和盐法被后人所重视,得到长期沿袭和发展。所以,蔡京变法,比王安石变法更加具体,更加深入一步,使国家利益、农工商利益和谐协调,公私兼顾。
五、巩固国防。在京城开封周围重镇建澶、郑、颖、拱四州为辅,各屯兵二万,以增强防御能力。



蔡京公像
蔡京变法的特点是有骨干,有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榷江淮七路茶,正是这样,比以前大大发展了。据《宋史·食货志》说:“宋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汉阳军,曰无为军,曰蕲州之蕲口,为榷货务六……总为岁课八百六十五万余斤……(其它)总为岁课江南千二十七万余斤,两浙百二十七万九千余斤,荆湖二百四十七万余斤,福建三十九万三千余斤,悉送六榷务粥之。”收购茶叶方便于民,“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其售于官者,皆先受钱而后入茶,谓之本钱;又民岁输税愿折茶者,谓之折税茶。”各地收购以后,同样送到六榷务去卖。因为植茶比种别的好处多,而且得到国家扶植,所以许多农民后来成了植茶专业户。那时全国每年课茶2400万斤左右,到了宋朝后期,仅成都路和利州路两个路,年产茶叶就达到2100万斤,接近宋徽宗时全国每年课茶总量。
有比较才能鉴别。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我国是一个比较重视农业的国家。但是,扶植商业,贷款或者赊货给商人,却是王安石变法的创举。所以,市易法不是“与民争利”,把商人利益变成国家财政收入,而是散财给商人做生意,鼓励他们建功立业,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排忧解难。所以,对于大商人,市易法是“助产婆”。市易法实行以后,商人投资农业,投资手工业,采用雇佣劳动进行生产者多了,例如宋徽宗时茶叶生产大户每年收获茶叶三、五万斤,甘蔗、果树等种植大户也应运而生。
论时间,市易法开始于公元1072年,到蔡京死时的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刚好54个年头,很不简单。王安石、宋神宗、蔡京、宋徽宗成为了推行这个新法的“四大金刚”!不论《宋史》对他们作如何的评价,但是历史的客观实际却是如此,有了他们共同的努力,指明了方向,才有宋朝中后期农工商诸业的蓬勃发展。
在这里值得指出,市易法称得上是王安石变法的一面旗帜。它的诞生让中华民族从此更上一层楼,由重视农业开始进入了农工商诸业并重的国家。但是前人研究来研究去,却逃脱不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命运!你说可怕不可怕?!所以,痛定思痛,感慨万千。治史贵在理论联系历史实际,实事求是下结论,切不可想当然自以为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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