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挂饰惹出大麻烦

 

车主花几百元买来香薰汽车挂饰,不料挂上之后被车内高温融化,导致汽车受损,修理费需要上万元。商家认为车主应承担部分责任,车主则认为商家应付全责。...



很多开车的人都会选择在车内放置一些挂饰,北京的曾女士却因为新买的“香薰车内挂饰”烦恼不已。

今年5月14号,曾女士在北京SKP(原新光天地)四层的一个品牌专柜花430元购买了一块香薰车内挂饰。第二天,当曾女士打开车门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讶不已:车挂在车内高温下已经全部融化,融化的香薰覆盖在了仪表盘上,而且造成仪表盘部分腐蚀,香薰蜡液也流入到了DVD光盘驱动中,导致光盘驱动损坏。



(图:融化的香薰)
于是曾女士回到店里讨要说法,结果从另一个销售人员处得知,这款香薰并不是车内挂饰,之前的销售人员因为是新来的并不清楚情况,而把香薰当车内挂饰销售给了曾女士:曾女士  

当天卖给我的销售,戴眼镜的一个男士告诉我,这个是车挂,我才买的,车挂现在已经化了,把我的车已经完全损坏了仪表盘,我现在需要修理,我希望你们来承担这个费用。无论如何,现在车子已经受到损坏,据曾女士介绍,自己的车价值上百万,这次的修理费用需要上万元,她希望商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而商家方面的态度让她感到非常不满。经过一来二去的协商,商家方面先是提出赔偿给曾女士 1千元的晚餐代金券,在曾女士拒绝后,商家又提出增加赔付购买香薰的价款430元,曾女士再次拒绝。又过了几天,商家给曾女士的第三次答复是:他们认为曾女士在这件事情中也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他们给予曾女士8000元的现金赔偿。但曾女士依然感到不满,双方僵持不下。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销售人员明确提出产品是可以用于车内挂饰来使用的,如果只是消费者自己超越商品本身标识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导致的结果,消费者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赵占领:

在此案例中,既然商家已经承认是销售人员的不了解,按车内挂饰来推销了此款产品,就需要承担责任,不过不应该由销售员个人来承担责任,因为他推销产品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至于首先由谁来承担,首先由销售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由生产商或者是代理商造成的问题,可以继续向下追偿,如果销售者不能站出来承担的话,那么提供租赁柜台的商场,可能需要替代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方式则应该在双方协商之下,按具体损失以现金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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