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资源有限,为何偏偏受伤的是摩、电呢?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一直备受关注,近几日,因“禁摩限电”的决心与气魄,深圳更是引发舆论沸腾,举国侧目...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一直备受关注,近几日,因“禁摩限电”的决心与气魄,深圳更是引发舆论沸腾,举国侧目。打了鸡血的深圳交管部门正在轰轰烈烈的与各类摩、电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街头巷战。



关于各地禁摩的话题,合理合法与否,受伤的小编与各行业内企业一样,也曾发文探讨过多次,本无意就法理层面再行深究,但这次面对舆情的汹涌与民众的参与热情,小编突然觉得也许有必要从以往不同的角度说点什么。

网络的好处在于,舆论不再为官方所垄断,让我们有了发文探讨的空间,一刀切的法令可以出强权,但不一定能出真理

让我们先看看,深圳交通部门对本次“禁摩限电”曾经给出的理由。



第一条,道路交通现状,90%道路未设非机动车道,道路资源有限。这一推脱的理由也可以成为禁的理由,深圳交管这一回答其深层潜台词就是: “谁让城市建设缺少长远规划呢”,这可是一个不经推理,你都无法明了的高级腹黑回答,小编将其看着深圳交管部门对深圳前任领导暗中无情的打脸。 “想当初,若你们这帮城市管理者尽到规划职责,以百年为计,眼光超前,城市建设时留有完备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专用道,各行其道,不是就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我们也就不必费心费力去禁了吗?你们居庙堂之高,离江湖之远,实在让我等交管汗颜,没有你们的急功与短视,怎么会成今天这个熊样”

虽然小编不知道这一打脸的理由,深圳曾经的各级领导会否认同,但不可否认的是,规划之初的落后会在以后的发展中更加放大,并且形成一步落后步步落后的局面,但小编想不明白的是,用禁摩、电来解决本该是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的问题,用一无关的事实掩盖掉整体的糟糕,舍本逐末,是否会危害尤重呢?



小编也想弱弱的问一句,道路资源有限,为何偏偏受伤的是摩、电呢?

第二条,不安全,致死事故逾三成是摩、电。因为骑摩、电对本身乘员的风险大而禁,这是一条多么充满父权关爱的理由。“为了你好”,这是一条如不理性分析差点连小编都感动落泪到无法抗拒的理由。

如果这一好意成立,那它能成为禁摩限电的依据吗?在公共政策领域,一般来说,禁止一件事情一定是因为它的外部性,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摩、电不安全而禁止摩、电,只能是依据摩、电对他人的安全危害的大小判定。现实是,常规道路交通环境下的摩、电因为整车质量小,速度相对慢,对道路上其他交通工具和人的危害明显是远小于汽车的,如果比起泥头车、货柜车,更是小巫见大巫,如果依照外部危害的大小来判断,那么首先应该禁止的是汽车,而不是摩托车与电动车。



在“为了你好”这个父权关爱的立意基础下,深圳的政府部门又一次强行的剥夺了民众的合法选择权,并出人意料而固执的将民众对摩、电的选择视为不重视安全的愚蠢行为。

但不可否认的是,就算摩、电存有交管部门所言的安全风险,但民众在权衡了摩、电的低成本和方便的优势,并与其他可选的交通方式比较之后,仍然觉得摩、电的好处超过了它安全性上的坏处,而做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政府又有什么道理要强行判断民众的选择是必须改变不可接受的呢?

更为可怕的是,这种父权思想一旦确立,就有可能蔓延滥用,今天可以为了你的安全为由禁止你骑摩、电,明天就有可能为你免受不良影响健康发展为由禁止电子游戏,照此思路发展下,公众权力、民众选择将变得近乎毫无意义。

我们可以不驾驶摩、电,但我们更需要的是保留驾驭摩、电的权利。

在小编编辑这则微信的时候,弹窗里出现,今日(2016年4月8日)深圳交警进行摩托车驾驶训练的新闻,新闻说,为了保障深圳交通的顺畅和安全,深圳交警运用摩托车较强的机动性和反应能力,强化训练提高更加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的状况,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到达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点,迅速地对交通进行疏导的能力。

左边,民众的摩电是深圳交管的公敌,一律禁之。右边,交警的摩电是深圳执法的利器,自由选择。这种自相矛盾打脸的行为,简直让小编心塞到无法言表。

可笑吗?一点都不可笑。偏离法治轨道的选择性政令,才是这个社会最大的可笑。

突然想到韩寒曾说过的一句话:“我应该拥有骑着摩托车堵在路上的权利,也拥有骑着摩托车死在路上的权利”。在这一刻,惊觉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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