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前线】开凌志车住酒店房拒还债款--灵宝一“老赖”街头现形记

 

灵宝市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宣战我们在一线5月3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



灵宝市人民法院
向“执行难”宣战   我们在一线


5月3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快速出击,成功在该市区某酒店门前扣押一“老赖”车辆。



王某欠张某30000元未还,张某无奈将王某诉至灵宝法院。2015年6月4日,灵宝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张某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张某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非但未履行其法律义务,还离开住所常年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次查找王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得知王某有一辆凌志汽车,但一直未发现车辆下落。
2016年5月31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在灵宝市区某酒店门前看到了王某的凌志车。执行干警立即向局领导反映,局领导随即安排干警来到该酒店。执行干警看到王某车辆后,又电话联系王某,让其立即到酒店将车开到法院,王某却慌称在外地,不在灵宝市区。执行干警遂到酒店前台,向值班人员出示了工作证,表示要将酒店门前的“老赖”车辆拖走,并电话联系了拖车。
就在车辆被拖走时,王某竟然出现在酒店门口。原来,被执行人王某当时正在酒店里休息,从前台得知法院要将车拖走的消息,立即从房间来到酒店门前,还大声高喊着:“我才欠张某几万元,凭啥要扣我几十万的车。”后执行干警向王某释明法律规定,并表示如果王某不配合,将强制执行该车辆。摄于法律威力,王某低下头,也不说话了,主动将车开到法院。当天下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张某,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圆满执结。
正当王某到楼下准备将车开走时,却发现车轮已被上锁,另一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将扣押裁定又送到了王某的手中。原来,张某在申请借贷执行案之前,已有另外两案当事人与王某存在借贷纠纷,并已立案执行,王某分文未还......
朋友您好!
这里是河南灵宝法院,
维护公正,甘于清廉,
为民司法,阳光审判,
是我们不变的诺言。
“关注”是道不尽的情,
“分享”是说不出的暖。


感谢您一路真情陪伴!


编辑:宋清波

灵宝法院:

维护司法权威  弘扬司法能量  传播法律文化



法治在行  诚信在心  和谐在望

1、部分文章和图片转自其他媒体或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2、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关注 明珠三门峡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