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制定遗嘱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海外留学联盟

 

不管您是平民百姓还是百万富翁,在加拿大您最好有一份遗嘱、指定全权委托人及指定您子女的监护人。不管您是30多岁...



不管您是平民百姓还是百万富翁,在加拿大您最好有一份遗嘱、指定全权委托人及指定您子女的监护人。不管您是30多岁还是70多岁,准备一份遗嘱是必须的。但随着您的年龄越大,这些文件就显得越重要。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份遗嘱不只是写下哪位家人得到什么那么简单。您要确保您的财产有人照看,您的财务有人打理,您的保健方案能够推行。下面是关于准备遗嘱应该知道的6 件事情。
1. 您需要一位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方案,确保您的心愿实现。执行人还负责付清最后的税款和债务,分割房产及关闭银行账户。通常人们指定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为遗嘱执行人。您的财务顾问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但您的律师可以。
2. 您需要两位全权委托人

您需要指定两位全权委托人(POA),一位打理您的财务,一位打理您的保健诊疗方案。通常人们不会指定同一个人。这两位全权委托人做的事情类似于遗嘱执行人,但他们只是在您无能为力时才介入。财务委托人会代表您处理投资,支付贷款等等;而保健委托人则决定您可能需要的治疗或手术,甚至决定是否拔掉维持您生命的最后一根管线。

3. 通过遗嘱指定一位监护人

如果您的孩子还没有满18岁,您最好指定一位孩子的监护人。相信您肯定不想让法庭决定您的孩子去哪里。通常人们选择一位信任的亲人或朋友来做监护人。如果您的孩子足够大,可以征求他们的意见。

4. 如果没有遗嘱,政府决定您的财产去向

如果您没有一份遗嘱,政府就会决定谁继承什么。通常,活着的配偶会继承遗产的前$200,000,剩余部分由活着的父母和子女平分。

5. 把遗嘱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留一份复印件在家里

只有原件,而非复印件,才能呈给法庭。通常人们把遗嘱放在某处的安全保险箱里,或律师那里。以前发生过原件不能呈交法庭,法官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例。因此要确保有人知道您的遗嘱原件保存在哪里。

6. 定期查看修改您的遗嘱

您的家庭会发生一些变故,您的遗嘱也应该相应修改。特别是发生一些重大的家庭事件,如离婚、出生、死亡或您的经济状况的重大改变等,您都要至少重新查看一下您的遗嘱文件。

准备一份遗嘱不是很难,也不是很贵。但不管花费是多少,都是值得的。您肯定不想让法官来决定您的财产的去向。

7. 加拿大财产转移的若干方式和遗产继承顺序

一个人走完他的人生之路,辛劳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总是希望在百年之后,留给自己的至亲至爱,但在加拿大,财产如何继承,却大有讲究,怎样让自己百年归去时能够安宁,安排好自己的财产值得关注。

财产继承的第一种方式是按遗嘱继承。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可订立遗嘱,指定去世后财产由谁来继承,遗产如何在继承人间进行分配,遗产委托谁来进行管理等多项事宜。如果准备好了遗嘱,也有遗产管理人,当当事人不幸离世后,就可以依据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不过,在遗嘱执行前,需要进行遗嘱验证,即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遗嘱验证需要交纳手续费。在安省,手续费的标准是:遗产价值在50,000及以内,每一千元,交5元手续费,遗产价值50,000之上的部分,每一千元,交15元手续费。如何当事人有一百万的遗产,大约需交1,4500作为验证费用。

那么,如果没有遗嘱,是否就可以避免遗嘱验证费用呢?如果当事人离世时没有遗嘱,那么遗产仍需要通过法庭按当事人居住省份的法律进行分配时,仍然避免不了遗嘱费用。如果由法庭来进行分配,结果可能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比如想留一份遗产给父母,按安省法律可能不能如愿以偿。在安省,根据现有法规当事人的财产将按以下几种情况分配:

当事人有配偶,无子女:财产全部留给配偶;当事人有配偶及一个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的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当事人有配偶及多名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三分之一留给配偶,三分之二留给子女,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全部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子女:按顺序将全部遗产给予血缘最近的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旁系亲属;无血缘亲属:遗产归省政府。

财产继承的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指定受益人自动继承。采用这种方式,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通常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称为遗产,即Estate。但并不是人去世后所有留下的财产都称为遗产,都需要交遗产验证费。安省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人寿保险,保本基金,注册退休金RRSP,RRIF等资产在拥有者去世后,由指定受益人直接继承。因此,为了更好地将遗产留给你想留的亲人,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直接受益人能保证遗产按照当事人意愿转移。另外,人寿保险赔偿是免税的,保单如有指定受益人,赔偿额不会作为遗产交纳遗产验证费。

财产继承的第三种方式是采用联名账户,如联名房产,联名帐户等,一方去世后,自动转到另一方名下。采用资产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 的方式,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资产,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可拥有整个资产。联名账户的缺点是,如果与子女开设联名帐户,父母可能会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比如联名帐户的存款子女可以全数取走。如果房产与子女联名,子女可以卖出自己拥有的份额,子女结婚后离婚可能失去部分房产份额。子女拥有的份额也可能被债权人追讨。

第四种方法是将资产转入信托,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的缺点是法律手续比较复杂, 费用较高。

参考资料:加国遗嘱怎么立?

问: 人生中很多事情都需要及早做好准备,我们今天的话题就是讲讲遗嘱的问题。在我们华人的角度,好像不怎么喜欢立遗嘱,我接触过的好多人,都是在生命之火要熄灭的时候才想到立遗嘱,没人会说在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时候订遗嘱。而在西方,主流社会他们都会很早订遗嘱。

答:在我的客户里,西方人或者加拿大其他民族的人,立遗嘱的还是很多的,岁数也不见得很大。但是非常年轻的人很少有遗嘱。多数立遗嘱的人都是在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之后。也有人30多岁不到40岁就开始立遗嘱的。立遗嘱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什么呢?我这里有两个客户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个人大约30岁,急性疾病突然去世,没有准备和预兆。处理他的财产遇到很大的问题。目前已经拖了一年多,很麻烦。

问:像这个客户的情况,突然去世,假如没有遗嘱,他的银行财产、保险金甚至汽车都不能动的,死亡人的家属可能生活出现问题,法官会不会针对这种情况特别开恩,对死亡人的家属讲点情感,把一部分钱解冻出来帮助未亡人?

答:不可以的。如果没有遗嘱,法庭要任命遗产管理人,这个任命过程比较长,即使人一去世就提出申请,一般这个任命10个星期之内也是完不成的。我的客户经常遇到的情况就是去世之后还不知道谁来申请做遗产管理人好。我的另一个客户刚过40岁去世了,完全是意外去世。没有遗嘱。本来在去世的这个月份要卖掉他的房子,由于突然去世没有人有权利代表他签字,房产买卖就无法完成。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银行的贷款无法处理,地税没有人付,房屋的相关费用要付费,这都是损失。银行要对公众负责、对客户负责,通常会去拍卖他的房子,但拍卖的价格通常都不会太好,加上一些罚款,这些都是不该有的损失。遗产受益人可能会出很大的亏。

如果有人去世没有遗嘱,一时找不到受益人,又没有人申请做遗产管理人,可以转交给省政府的一个专门办公室叫PUBLIC GRADING AND TRUST, 专门替没有人管的死者来及时处理遗产,来保全财产的价值。

问:如果没有立遗嘱,没有找执行人,由省政府的公共机构来负责的话,,要缴纳费用吗?

答:我不完全确定,但以我的理解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最大的麻烦是省政府的这个机构也不见得会很快参与进来。如果没有人通知他们,这是很大的问题。遗嘱这个东西是百年之后的东西,可能立了三十年、五十年之后用的东西。遗嘱的好处是不要让你的财产落空,因为实在找不到受益人的的话,省府的PUBLIC GRADING AND TRUST办公室是可以把你的财产充公的。

问:如果某人在生命到了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没有立遗嘱,在医院里面赶紧找两个人,那怕是不认识的人,赶紧立遗嘱可不可以?

答:你现在讲的是立遗嘱的必要手续。遗嘱法是这么规定的,并不是条文法,而是惯例:你不找律师,可以自己写遗嘱,但你必须每个字亲笔用手写下来,不能打字。

问:不会写字的呢?
答:那就没办法了。除了要每个字都亲笔写下来之外,遗嘱一定要有日期,要签名。这样遗嘱也是有效的。打印的遗嘱则一定要在两个证人见证的情况下才能生效。两个证人不能是收益人,不能是遗嘱的执行人。见证人必须是成年人。普通的人一般考虑不周全,不太了解如何写遗嘱,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问:找律师是不是就不用找证人了?

答:不是这样,找律师做遗嘱,签署的时候仍然需要证人。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都可以做证人。

问:对立遗嘱的人的身体状况也有要求?

答: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效?要注意很多方面。必要的程序很重要。原则上讲,立遗嘱人不能受到受益人的影响。比如夫妻两个人共同立一份遗嘱,互为受益人是无效的。因为彼此是要每个人各自立遗嘱。另外签署遗嘱的时候,受益人不能在场,不能在同一个屋子里。立遗嘱前不能听受益人的指令。

问:遗嘱立好之后,是不是要保密?比如太太来打听丈夫的遗嘱,可以吗?

答:遗嘱是绝对不可以透露的。我们给客户的建议是遗嘱立好以后,封存在一个信封里,轻易不要拆开。只需要告诉遗嘱的执行人,立了遗嘱,遗嘱放在什么地方,需要的时候知道去哪里去取。律师通常保存一个附件,原件让客户自己保存。

问:立遗嘱需要自己给出草稿吗?还是有标准的文本?

答:立遗嘱律师的服务不是简单的做文件,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咨询,跟立遗嘱人商量,怎么做符合法律,符合他的意愿,遗嘱由几大部分内容构成:第一谁是遗嘱执行人?第二你想赠送什么具体的礼物。第三遗产剩余按比例分配。另外遗嘱中不需要理出财产清单。因为遗嘱是百年之后才有用,而你的财产可能在你立遗嘱之后第二个星期就变化了。

问:还有一个问题想问,如果某人立遗嘱人将财产都留妻子,但立遗嘱人死后他的孩子不同意给妻子,该怎么办?

答:严格上来说,只能按照嘱执行。也就是认遗嘱不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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