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合伙创业股权如何分配?

 

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逐步增强。不过。人总是要吃饭的,要养家糊...


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逐步增强。不过。人总是要吃饭的,要养家糊口,当愿景和商业利益纠结在一起,你会偏向那一边?

电影《投名状》 中的三兄弟关系不可谓不铁:立下投名状后,开始走土 “创业"之路。然而,历经波折,三人却因利益冲突反目,自相残杀,最终,“创业计划功归一篑。
创立一番事业,团队成员关系的维系,精神是一条柔韧的绳索,但是,说句大白话,精神固然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却不能吃也不能穿。而人要想发展, 首先要生存下来,其中,利益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除精神感召之外,创业者要想留住团队成员,还必须让他们得到实打实的好处,用利益来挽留。当然,初创期的企业在工资待遇方面,与已经成长起来的大企业无法比较。不过,创业公司也有自已宝藏,即公司的股份。
用股份或期权来绑住团队中的精兵强将,以慰劳一起吃苦打天下的兄弟,是创业公司得天独厚的撒手锏,也是吸引投资的一个招数。软银赛富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阖焱向来强调*•创业要靠老大”,在考察企业时,股权分配仍然是一个衡量的指标:“一个企业股权百分之百都是他和他老婆拿的话,我们觉得这个人基本上就不大能投。”
所有的投资人奔考察企业时,都会关注公司股权分配。他们的理由是:创业者如果把股权都看成自己的,不愿意跟团队分享,团队的稳定性和前景也会具有不确定性。很多创业者也都认同股权分配是创业不可忽略的环节,马云在谈及个人股份时就表示:从第一天开始,我就没想过用控股的方式控制,也不想以自己一个人去控制别人,这个公司要把股权分散,这样,其他股东和员工更有信心和干劲。"
蔡文胜曾认为创始人团队不能超过3个人,核心人数在3人左右,但是现在超过3个人的创业团队比比皆是,比如腾讯的五人帮、阿里巴巴的十八罗汉,也许蔡文胜考虑的是团队的稳定结果,一个人单打独斗很容易形成个人主义,两个人相处过程中也难免有点小矛盾,三个人当中的两人产生矛盾时,第三人会劝和。那多位创始团队,就会拉帮结派,互相搞阴谋论,团队成员人心惶惶,对创业团队不好。

1、创业团队是否有大家信服明确的老大?

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企业没有明确老大,这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企业的决策效率,甚至引发创业团队内部的股权战争。2、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3、创业团队是否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4、创业团队是否签署了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创业团队股权的一些进入机制(激励股权预留、股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等)与退出机制(分期成熟、回购等),很难写进工商局推荐使用的标准模板公司章程。因此,我们建议,创业团队就股权的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单独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5、创业合伙人是否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

(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
(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
(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
(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建议,

(1)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2)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3)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即便是已经有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企业,退出机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被执行性,以及合伙人团队对退出机制的认同感有多高,也是个问题。

6、是否给未来管理团队与员工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股权?

创业就像接力赛,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持续招募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创业团队最初分配股权时,应该有意识地预留一部分股权放入股权池,为持续招募人才开放通道。如果创业团队后续对预留股权招募后续人才达不成一致意见,这会影响到人才招募,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四、结语

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创始人需要可以并肩作战的合伙人,而公司核心创业团队之间建立“共创、共担、共享”、阳光透明、相对公平合理的合伙创业文化,做好合伙人股权分配,有利于吸引合伙人。初创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基础没打好,纠正的代价极大,甚至无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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