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院士之声中科院院士王乃彦:发展内陆核电已经成熟

 

王乃彦介绍,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备选厂址有40%以上处于内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向中西部延伸,内陆地区对于电力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因此,考虑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内陆核电示范工程是必要的,内陆核电的建设应该是我国核电规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则上说,内陆核电和沿海核电没有本质的差别,美国、法国、俄罗斯的内陆核电都占了一半以上,从国际核电发展的情况看,内陆核电机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但因地处内地,所以安全问题更要给以重视。”在中科院数学物理学部学术报告会上,核物理学家、中科院院士王乃彦与现场专家分享了我国核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据王乃彦介绍,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备选厂址有40%以上处于内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向中西部延伸,内陆地区对于电力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因此,考虑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内陆核电示范工程是必要的,内陆核电的建设应该是我国核电规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公众最担心的内陆核电厂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王乃彦指出,内陆核电厂的环境影响是很小的,是可以接受的。

“国内外压水堆核电厂运行实践表明,正常情况下,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完全可以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仍在天然辐射水平涨落的范围内。”王乃彦说。

不仅如此,内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辐射影响,也十分轻微。“通过对核电厂排放口下游1公里处的水质测量表明,其指标是满足饮用水要求的。”王乃彦进一步指出,我国拟建的内陆核电厂的厂址相邻的河流和湖泊的平均水流量较大,饮用水取水口离厂址普遍较远,因此,核电厂运行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生态影响。

另外,核电技术已能减少用水量,例如采用二次循环冷却,空冷和中水再利用等技术。“内陆核电厂供水的水源保证,完全可以通过厂址合理布局得到解决。”王乃彦说。

安全,是核电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内陆核电厂是否能满足这一最为关键的要求呢?

“洪水和干旱不会对内陆核电厂构成安全威胁。”王乃彦表示,对于最大降雨导致的洪水以及由地震、洪水引起的上游溃坝等问题,内陆核电厂可以采用防御极端洪水的“干厂址”选址理念和留有安全裕度的设防要求,使洪水对内陆核电厂不构成安全威胁。

“而干旱或热浪则属于缓慢发生的自然现象,不是突发事件,因此,我们有足够的决策和应对时间,不会导致安全问题。”王乃彦表示。

王乃彦认为,如果万一内陆核电厂发生严重事故,也可以做到四个可以控制。

“我们可以通过‘四可’来保证极端情况下的水资源安全问题。”王乃彦依次介绍说,比如,在“可储存方面”,可以用安全厂房来储存严重事故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水;在“可封堵”方面,可以在厂址中储备合适的阻水剂或其他能快速凝固的堵漏材料,封堵裂缝泄露;在“可处理”环节,可以统一配置事故放射性污水应急处理装置;在“可隔离”方面,可以在污染物进入外部水体前设置过渡段,将其与外部水体进行实体隔离。

“我国在内陆发展核电的条件已经成熟,特别是首批内陆核电项目,比如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和江西彭泽,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科学论证工作。”王乃彦建议,“十三五”期间应该尽快启动内陆核电,“作为示范项目,它们的顺利执行有利于积累经验,将为后续内陆核电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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