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不保如何是好?

 

盗版人生...





刚看了你发给我关于“中国好声音”节目名停用的文章。



北京知识产权局最近是热点,两个大的产权评判。







苹果也中枪,这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够忙的了。再大力宣传一下,说不定可以带动一些愚民了解法律,在我国类似的行为实在太多了。尤其是设计领域,国内已是抄袭成风,盗取创意,骗方案比比皆是,更有中国无设计的言论。现在的经济形势太差,萧条时期是非也多。



唐德虽然是我司,但我觉得“中国好声音”这个是也挺膈应的。最近都忙晕了,公司在跟对方撕逼,我们还需要工作写各种稿子,简直了。我在《芒果妈妈》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你(zhong)爸(guo)是(hao)你(sheng)爸(yin)!》的文章。







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话题,只要有侵权、抄袭的存在,就不会消停。看了文章我才知道,好声音原来是荷兰的,估计荷兰人都很无语。就像你文章中写到“聪明的荷兰人怎么也想不到中国人竟然会不认自己的拼音。”



对啊,外国人肯定觉得你们中国人太狡诈了,不带这么玩的。



中国早已上了黑名单,这种事数不胜数。不过话说回来,中国人的小聪明有时候也是够了,民族的劣根性,没办法啊!拼音这个问题,就算是标声调,也可以是不同的字。对方死咬着这点不放,确实没辙。









是啊,如何是好?



事已至此,你们尽可能的维权。



现在的处境是,灿星在诋毁我们,我们公司是做良心买卖的,踏踏实实做影视剧,从来没有雇水军骂人的经验,以前不会,未来也不会。



嗯,每人选择的公司自然是和自己的气场相符,不然你也不会留下来。得进行危机公关,想办法与他们谈判,现在你们被动,他们想什么说就怎么说,想制造话题和舆论,雇水军这种行为是自跌身价。他们的诋毁是不服气,小人做法。

我相信荷方与你们签约一定是有多方面考量的,合作就是互惠共赢。在商言商,生意就在一瞬间,变化也在一瞬间,在双方利益都能最大化的时候,自然就走到了一起。能够合作也不是轻而易举,老话说“天时、地利、人和”。商场上就要玩得起,亏了还可以再起来,总比打仗没命了强。



对啊,我倒不知道公司与荷兰公司合作前期对接这些。我就觉得做买卖要讲诚信,玩得起放得下。合同到期了,那就乖乖别做了。要么就继续续约,没续约成功就别BB。



哈哈,是的。不能续约一定是有问题的,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只知道怪别人,没有担当,不大气,很多生意人的通病。



是的,我们公司彻底怒了。



怒才对,不怒就不正常了。我觉得最好的状态是不卑不亢,嬉笑怒骂皆谈判,让对方弄不清楚你们的打算,冷静处理。



嗯,太老实了,哈哈。



你觉得他们现在的诋毁达到效果了吗?



没有吧。



那还好,一旦有负面影响就要止损。



比如什么呢?



先分析对方的心态,是不是他们做不了,就想弄得你们也做不了,引起民愤呢?



他们就是想炒作,两家公司吵的越凶越好,他们的节目照样上。



他们最坏的打算会不会是节目上不了没事,影响你们的声誉和收视率,大不了都玩不成,典型的我玩不了,你也别想玩的心态。降低节目为你们带来的收益,让你们公司花大价钱。



有可能。



既然法院都依据判决了,他们要是继续上节目,那就是侵权。



对,我们公司后续一定会起诉他们。这个事件一定会载入史册,国内在电视节目领域,首次因为购买外国版权引起纠纷。









确实有意义,还要当心对方反告你们。到时候弄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在中国诚信不值钱。你们得拿出大将风范,通过这件事让荷方更加认定与你们合作是明智的选择。

现在的风气是喜欢欺负老实人,但老实人不一定会被欺负,见招拆招化被动为主动,保护好自己,就需要你们公司的智慧了。

可能在该领域国内的法制不健全,有很多漏洞。你们可以在舆论上唤起正能量的支持,在法律约束无效的情况下,至少对方会受道德谴责。以一种正派、讲道理、善变通的态度来想对策。



对,我刚刚发给你的那篇文章,就是想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引导舆论。一位的指责批判没意思,要高屋建瓴,不能愚弄民众。



是的,以适当的方式表达愤怒,以理服人,以德待人。



什么侵权、抄袭、作弊、插队就是民族恶习,得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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