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十八载贫困潦倒苦讨抚养费 强制执行点燃残疾妇女生活希望

 

一件看似很普通的司法案件,传递的却是满满地正能量。...



“谢谢您,张法官,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亲自给我第一时间送来执行款,我……!”话未尽,申请人李某已经热泪盈眶。



俗语有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18年前,李某因病致残,瘫痪卧床至今生活无法自理,然其丈夫张某不但不尽应负之责,反而抛弃糟糠之妻远走他乡。18年来,照顾李某的重担落到了她年迈的老母亲身上,母女二人的日子过得异常艰辛。2010年,李某因基本生活难以维系,将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张某承诺每月给付妻子抚养费800元。



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约履行义务,致使李某生活雪上加霜,其生活基本靠亲友接济。2016年3月,绝望的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调阅卷宗材料并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同时启动财产调查程序,经过全面查询并无发现执行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尽快让李某拿到救命钱,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当地群众,加强与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的联系,最终锁定张某在宁夏银川市居住。2016年6月15日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张某履行了11400元。



6月28日,执行法官们顶着炎炎烈日再次前往大山深处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将执行款及时送到李某手中。接过执行款的一瞬间,李某激动地连声向法官道谢,脸上露出来久违的笑容。在交谈中,法官们向李某详细讲解了国家对残疾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勉励她要坚强面对困难,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李某表示,相信国家的好政策会让她走出阴影,日子也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司法便民体现了法院人的责任担当,只有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宗旨意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一件看似很普通的司法案件,传递的却是满满地正能量。

致歉:

更正公告
榆中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于2016年6月29日发布的《榆中县人民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视频》中编辑时出现失误,特发公告予以更正。

一、将“罗春玲,男”更正为“罗春玲,女”;

二、将第二个“陈安琪,女,汉族,1990年2月19日出生,现住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77号202室”更正为“高建英,女,汉族,1985年3月29日出生,现住榆中县夏官营镇吴谢营村73号”。

敬请广大读者用户谅解!

榆中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
                                    2016年6月30日

榆中县人民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视频)
榆中法院参加全市法院系统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暨表彰先进活动

消息来源:榆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拟稿编辑:常万辉

图文审核:曾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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