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论到小商贩之三十六计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那么无论是谁、干啥、穷富、美丑,每人的思想行为均在为“利”而行,在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是正当的“得利”,就没有高尚低贱之分,就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妄议他人。人们生而平等,生活常常不易,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爱护。...






上班路上看到胡同里又来了很多城管执法人员,他们正指挥沿街门市乱摆乱放及沿街占道经营者抓紧收摊,还道路一个畅通。这大概又是卫生城市复查或者什么检查之类的活动要开始了。尽管是城市执法管理现场,城管和摊贩双方也是文明相待,并无争执。城管、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市民、我…,街上人来人往,气氛平和。

突然脑海里冒出一个成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想一想,街上不停处走动的每个人,不论是谁,不论他落脚的下一个站点在何方,他所走走过的每一段路程,移动的每一段距离,是不是都为一个“利”字呢?

何为“利”?好处、愿望、收获、不一而足,“利”有大小之分,为生存、为发展,辗转奔波肯定是谋“利”,某经济钱财之利;去上班、去会友、去美容也算是有“利”,个人现实生活的需要;再不然至一个小小的目标,比如去吃早餐、去买点菜、去散散步,或者去找人闲聊肯定也是为“利”,一种基本的生理与心理需要;做公益、上战场、讲奉献当然更是一种“利”,是一种可以上升为“大爱”的利人利他行为。那么,利就不只是用金钱货币来衡量,生理的需求、心理的需求、社会的需求,只要有想法就是有利,所有的行动都要有利,无利不起早,“利”就是心中的做事的目标,如果思想行动没有目标就成为空虚之人了。当然利人、利己才行,损人利己就当别论了。思索良久,也算我对“利”这个概念的有了一点心得。

说这么多再引出一个故事来,以此来声明,我对故事的主人公并无恶意。记录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显得我多小气似的,并不是那样。当时一时兴起,进行了一些无聊的思考并且把它记录在案,可能总结的有点上纲上线,但还是为小商贩的智谋叹服,以致自省可以作为学习的榜样,聊一记之,聊一笑之。



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据网络日记记载)

有一天下了班走着回家,在路上碰上一对中年夫妻在卖虾,活的湖虾,刚从湖里捞上来的,在水盆里面还活蹦乱跳,也有死了的(有点发白的),被女人用筐子从水盆里捞起来再一个个捡出来,其他的活的由男人另外堆成堆卖。

我看着湖虾卖相不错,好久没买了,很想吃,就问多少钱一斤,男的说,13,要是要的话就12。看着虾不错,我说来一斤罢。那男的说行,就开始在水盆里捞,然后放到方便袋里,我看到有些死的,他说放心,全部给你挑出来。(他用了第一招,漫天过海!)其实等抓够了谁还有耐心挑呢?

看着差不多了,我说够了,他笑嘻嘻的坚持说不够不够,笑的很开心(第二招啊,笑里藏刀),不够一斤,还是抓。后来一秤,快二斤了,如果我同意了,他就多卖了,(多么高的第三招啊,暗渡陈仓)。我还是坚持要一斤,他就把虾一抖,活的都倒出来了,这样他可以继续卖活的,以便揽生意(这是第四招:偷梁换柱)。

我一看,活蹦乱跳的虾都被他抖出去了,就说,那就要10块钱的吧,多了吃不了。他说好,捡出一些活虾后再一秤,说10块钱的,高高的。看着他跟我斗智,我接过虾来,然后在方便袋上撕开了一个口,水从里面哗哗流出来,再一秤,8块3。(这一招,他用的第五招:浑水摸鱼,我在他紧锣密鼓的攻势之下也用了一招:上屋抽梯。)

然后他给套上第二个方便袋,(这是第六招:假痴不颠),又开始往里抓虾,他把手弯着抓了一些,一看够了。我拿起袋子,又扎了个孔,再一秤还是不够,哈哈,原来他用手给我捧了些水进来。又成了9块5了。我问,多少钱一斤?他说,忘了刚才给你按13算的,现在按12算的,我再给你添些!

好歹我也是读过孙子兵法四个字,知道三十六计怎么写,跟我斗智斗勇,我也不怕!我知道他这用的是连环计,我也只好以逸待劳,逐个击破,最后他又不好意思了,又给添了一些,我也只好走为上了。晚上回到家,把湖虾一炸,真是一个好吃啊!

俗话说得好,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一点不假。在这个简单的买卖过程中,小商小贩们活学会用兵法,确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聊一记之,搏大家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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