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zuo你名下之奴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更是人人甘愿为奴的时代...





摆脱诱惑的唯一方式就是屈从于它


---王尔德
如今的时代,已经甩奴隶社会数千年之久,可不少人偏偏甘愿为奴,对其主人任劳任怨、殷勤伺候,华服美食、游戏把玩之物一概不缺供应齐全,陪睡陪散步陪恋爱更是不在话下,即便是当个铲屎官,也自得其乐,可谓奴性十足。至此,你大概已经猜出了这后现代奴隶主的身份——没错,它们就是大名鼎鼎的猫星人和汪星人,其名下囊括了恒河沙数之猫奴和狗奴,数之不尽。现在奴隶种族极多,如批量制造的卡奴、房奴、孩奴、车奴等,真正被生活之网给奴役着。这些种族不可与猫奴、狗奴相提并论,简直是赤裸裸的奴逸,除了爱和乐也没啥了。

小河君本也该在猫星人和汪星人足下沦陷,但因小时被汪星人咬过,自此对它们敬而远之,只能远观而不敢近亵;而我见过的猫多野性,半夜总能听见它们放纵嘶叫,而且不幸的是我家养过的猫都死得凄凄惨惨,让人伤心难耐,所以长大后,我不再碰这些小生物。不是猫奴,不是狗奴,甚至连花奴也算不上,我也不敢妄评圈内人。不过,今天小河君真正要说的其实是另一种奴隶——书奴。为书奴者之奴性,猫奴、狗奴较之不及。

猫奴和狗奴,一般只忠于自己的主人,比较少会觊觎他人之主甚至叛变。书奴则不同,世间书籍繁多且层出不穷,即便是他人之书,它们永无止尽地睁着迷之眼睛,诱惑书奴们沦陷、俯首称臣,毫无尊严可言。书虫在书奴体内日日作祟,常常被惹得寝食难安,生怕好书他有我无,废寝忘食、节衣缩食、甚至萌生坑蒙拐骗的想法,折磨不止。

虽然写书奴,但小河君远不够书奴的格。以前念大学时,身边有不少爱书之人,其中有两位在院里是出了名的,让人记忆尤为深刻。
A君来自文化底蕴深厚的江南,大学时不过19、20来岁,身上儒雅气息已有满溢之势。除地域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浸润外,他自身爱书爱得令同学们发指。日日买书,宿舍成为书舍。一个有品位的爱书者、藏书者,总是会吸引慕名而来的借书人,可凡是爱书、藏书之人又必不愿将爱书辗转他人之处。三毛爱书如此,宁愿多买一本送人,也不远借出,免得日日因担心受怕。他也不例外,非常强硬且有原则的表明,外人勿借。听说,但绝对可靠,A君捧书之前必定要先以清水净手。爱书、藏书、洁癖组合在一起,如此搭配足以将如我般暴躁、野性的借书之人拒之千里了。对这种书奴我们真是又爱又恨,我们也总是能一笑泯恩仇。

另一位东哥是我四川同市的老乡。这位同学,大学除了买书,就是找书、搜书。平日寻访书林,偶见珍本、善本、绝本、孤本,绝不放过;喜爱之书新版、首版,一定要收入囊中;他人有好书且版本珍稀,想尽一切办法借以复印存留。每年当当、京东、亚马逊总有那么两天会为爱书之人送福利,院里的不少男同学像约好一起上线打魔兽一样,提前在购物车里存好装备,就等着福利当日10:00齐上阵开抢。东哥尤为夸张,每次都下好几千的单,学费和住宿费全被填进书里。

在互联网时代,书籍数字化跨越了空间、时间、国界的限制,藏书已绝非传统意义上收藏印刷本、抄本或影印本的行为了。网络资源的共享性让藏书之人更加丧心病狂、一发不可收拾。

当年的爱问知识人、VeryCD、超星书籍共享平台,如同设了魔障,让人欲罢不能、欲休不止,东哥深陷其中。他的电脑没日没夜地运转着,从各大网站下载书籍,移动硬盘几T几T 地装满,让人佩服。现在爱问、微盘等资源共享平台被管制,我等才知书奴东哥是何等的有先见之明。

可同是爱书、藏书之人,A君和东哥却大不相同,A君偏遗世独立,是特立独行的爱书之人;而东哥却更为包容,所藏之书更为流动,在学校的小空间里构建了新的知识网络,我曾经就受益于此。两人藏书之性情最后也在其职业上有所反映:A君依然喜爱遗世独立,偏安于书馆或博物馆一隅,与一书一物相交相伴;东哥则留在大学出版社,从藏书到出版书籍,依然关注书籍流通的价值。

书奴不是现代社会的专属,而是古今中外历来有自。对于书奴,德国目录学家汉斯˙伯哈特曾专门进行过认定:“雅好积书者是爱书之主,爱书成癖者乃书之奴”。既已成癖,实已到如病似疾的地步。迪布丁曾比较过成为书奴前后的不同:“藏书癖多肆虐于宫殿城堡、府第华宅。若罹是疾,则多离轩敞精洁之类远矣。而其发病与流毒,诱因又不胜数也。此疾可四季作祟,祸害古今,并及后人,此为尤可惊怖者。”如此书奴,小河君从未在现实中见过,可听说过不少他们的故事。



福楼拜曾写过一部名为《书痴》的短篇小说,讲述巴塞罗那书商贾科莫的故事,福楼拜在小说开头就用一系列极具冲击和张力的对比送给这位病入膏肓的书奴:

他三十岁,已经被人认为是年迈与精力衰竭的人;他虽然是个高个子,却已像老人一样弯腰驼背;他的头发虽然长,却全白了;他的双手虽然结实有力,但皮肤干枯,布满皱纹;他的衣服褴褛不堪,样子呆笨、局促不安,脸色总是苍白,相貌丑陋,神情忧伤,甚至毫无可取之处。除了竞卖罕见珍奇图书的日子,人们很少看见他在街上。那时,他就不再是麻木不仁与滑稽可笑的人,完全变成另一个样子,他的眼睛闪耀着喜悦的光芒,他跑呀、走呀、跺脚呀,他几乎不能克制自己的快乐、担心、焦虑与痛苦;他回到家里,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他拿着心爱的书,深情地注视着,看了又看,他爱书就像守财奴爱财宝,就像父亲爱女儿,就像国王爱王冠。除了旧书商和旧货商,这个人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他沉默寡言,耽于幻想,愁闷不乐;他只有一个想法、一种爱好、一种激情:书籍。这种爱好与激情,使他暗自激动不已,消耗他的岁月,毁坏他的生命。

书是贾科莫生命与灵魂的灵药,是他的光,福楼拜说藏书这样的爱好消耗其岁月,毁坏其生命丝毫不夸张。

故事的高潮是在贾科莫得知拉丁文版绝世孤本《圣经》的存在开始的。他费尽周章、想尽办法想要据为己有,但书籍最终却落在了其老对手和死敌巴普蒂斯托手里。可不久后的一天,巴普蒂斯托的宅邸突然着火,他命丧于此,且《圣经》下落不明。未过多久,人们在贾科莫的书店里发现了这本唯一的《圣经》。人们指控他为了得到这本书故意纵火。可对贾科莫来说,这些指控丝毫不能引起他心中的波澜。辩护律师想拯救贾科莫,竭尽全力想找到第二本《圣经》以证其清白,并且真的找到了。令人无法预料的是,当贾科莫得知自己所有的《圣经》不并独一无二时,他变得精神失常,并坦诚过去的一切罪行(修道院的谋杀案、书店的盗窃案等等),他恳求法官定罪处死自己,只要让人们相信辩护律师说的是假话。

最后,可怜可悲的贾科莫在来旁听审判的人们散去以后,“他请求他的辩护律师把那本 《圣经》借给他看一下,律师把书递给他。贾科莫深情地接过书,在书页上流下几滴眼泪,愤怒地把那本书撕了。然后,他把书的碎纸片扔向他的辩护律师,同时对律师说道:‘你撒谎,律师先生!我明明白白告诉你,那是西班牙唯一的一本!’”故事看到这里,许多人与贾科莫一起留下了眼泪。



而更为奇特的是,如此具有故事和戏剧效果的书奴,并不是福楼拜天马行空的编造和杜撰,而是有真实存在的原型:西班牙的唐·文森特。“他以前本是一名僧侣,但对书痴迷入骨,他想坐拥书城,导致他在1830年代犯下了逾八宗谋杀案,震惊世人。”而远在法国的福楼拜听闻此事,据此写成了自己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西方书话权威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所著《文雅的疯狂》书写了2500年间的100多位书奴的故事,而唐· 文森特是其中之一。

对书籍极致的爱无时无刻不牵扯着这些书奴的神经,他们变成精神分裂,他们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占有欲和控制欲极强,对已经拥有的书绝对死忠,对他人之书总是望眼欲穿、垂涎三尺;他们整日疑神疑鬼、疯疯癫癫,前赴后继甚至不择手段地去追逐没到手的书籍。可吊诡之处又在于,他们偏偏做了书的奴隶。仿佛正因如此,他们一切怪异、怪诞、偏执的行为好像变得可以理解、甚至能被免责一般,与其说是文雅的疯狂,人们更多看到的是疯狂的文雅。

书奴唐· 文森特绝不是孤立的例子,尤其书籍从皇室、贵族、僧侣的垄断走向大众后,在往后的年代里书奴数量大增。如果说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将将更多注意力放在西方世界的书奴上的话,著名汉学家周邵明在其《书籍的社会史》中则将中国古代的书奴们暴露在我们面前。

在中国手抄本盛行的前近代,书本稀珍,书奴所藏几乎本本都来之不易,同时他们又面临着被偷、被盗、火灾水患、破损、虫蛀等诸多危险。他们想尽办法来保全藏书,如对访书借书之人装聋作哑,并用各种手段“防止不受欢迎的人接近其藏书”,比如15世纪苏州书奴叶盛的在门牌上写就“读必谨,锁必劳,收必审,阁必高”如家训一般告诫子孙;有些书奴还专门将藏书楼建在湖心岛上,以水隔之;宁波天一阁第一任阁主范钦直接为天一阁建了护城河,层级交错把关,安保指数甚至超过很多军事重镇…….简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现在觉得他们真是决绝、严肃、偏执的可爱。

现在想来,如果我们穿越回明清及更早的时代,绝大多数可能会与书奴绝缘。而今,我们处在信息和书籍大爆炸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人人皆可为奴的时代,你是猫奴也好、狗奴也罢、书奴也行,都无意是自由意志的选择。我们能钟爱一花一木、一书一物,并屈从于她,何其有幸。世上有很多书奴的故事,或许你身边恰巧有一枚,不妨说给小河君和更多的人听。

关联阅读:

1.即便疯狂成癖,依然文雅温情

—— (美)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上海人民出版社。


2.借书一痴,还书一痴,知识共同体

——(美)周邵明:《书籍的社会史:华帝国晚期的书籍与士人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





3.一个又恨又爱的故事

——(法)福楼拜:《书痴》,暂未找到版本。




“如果

同为奴数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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