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研究】WIPO洛迦诺试验工作组的研究成果及对建设中国外观设计分类体系的启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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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皇夏露
 


本文系作者向IDesignSipo投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经IDesignSipo编辑,转载须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DesignSipo)。新版服务号上线,更多精彩请关注: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Sipo)。导读:本文从WIPO洛迦诺试验工作组对于分类体系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其成果和问题思考了对于建设中国外观设计分类体系的启示:从外观设计本质出发,应当考虑以设计特征进行分类的思路;设计特征分类体系与洛迦诺分类体系之间的辩证关系;设计特征的提取。种种思考希望能促进中国外观设计分类体系更合理有效地建设。

WIPO洛迦诺试验工作组的研究成果

2008年为开发与洛迦诺分类体系互补的工业品外观设计视觉特征标引体系,洛迦诺联盟专家委员确立的特设工作组创建了洛迦诺试验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工作组采取提案讨论的方式开展工作,分别在2008-2010年三次召开会议,近几年没有新的进展。

1. 总体思路改进的洛迦诺分类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以洛迦诺分类体系为基础,保留洛迦诺大类的主要构架,对小类进行重新构建;二是为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建立通用类别和产品类型的标引体系,即对外观设计的通用视觉特征进行分类和编码;三是建立分类条目辞典以进行解释和说明。检索时,通过赋予产品的视觉特征代码进行查找,可以精确地找出相应特征的外观设计产品。

在后续的工作中,仅对第二点产品的视觉特征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尝试构建通用特征体系。

2.通用特征体系通用类别是指,在所有产品中都有可能出现的形状、表面、装饰和色彩构成的类别。通过定义这些类别为通用类别,可以用于描述那些一般认为是识别外观设计相似度的决定性视觉特征。描述一项外观设计的特征,可以使用一组影响外观设计的重要视觉特征列表。

通用特征体系(如表1所示)由两级特征构成:即公共特征(一级代码)和具体特征(二级代码)。公共特征是指仅根据工业设计产品的视觉特征而得出不同产品具有共性的图形特征,分为三个类别:形状(装饰)、表面、色彩,分别用W、X、Y表示;具体特征是指在通用特征类别下,根据不同产品惯常出现的形态特征提炼出的相对通用的外观特征。
表1  通用特征体系表
公共特征
一级代码
具体特征
二级代码
总代码
图例及备注
形状或装饰

W

直线(二维和三维几何形体—三角形、正方形、长方形、长方体、棱锥、立方体等)
A
WA




曲线(二维和三维几何形体,如圆形、椭圆、半圆、扇形、水滴状或心形、圆柱体、圆锥体、球/球面等)
B
WB




植物和植物的仿制品(包括不完整的植物)
C
WC




动物形和仿动物形(包括昆虫、鱼和已灭绝的动物)
D
WD




人形和仿人形
E
WE




头或脸(含局部)
F
WF




肢体(包括人或动物)
G
WG




其他身体部位(包括人或动物的)
H
WH




字母/数字/印刷符号
I
WI




天体/自然现象/风景
J
WJ




纹章/硬币/标志符号
K
WK




表面

X

光滑的
A
XA




有纹理的

B

XB



网状/孔洞/格子/穿孔/有窗的

C

XC



按钮/开关/把手/按键/发光指示灯

D

XD



适于身体的(出于人机工程学或为满足人体需要的协调性设计)

E

XE



纺织品/皮革/毛状物/非编织品

F

XF



色彩

Y

没有明确规定的

A

YA



一种色彩

B

YB



两种色彩

C

YC



两种色彩以上

D

YD



透明

E

YE



斑点/污点/条纹/网纹状

F

YF



示例:椅子,见图1,视觉特征代码为WA, XA, YB, YE。

图1
3.存在的问题建立通用特征体系是否有利于准确分类和高效检索一直是工作组各成员国关注和争论的焦点。过于抽象的外观设计特征不利于有效区分外观设计产品,无法达到缩小检索范围的目的;而过于具体的外观设计特征又无法适用于所有外观设计产品,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利于构建整体性强的外观设计分类体系。

围绕通用特征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工作组各成员国开展了测试验证工作。测试发现了一些通用特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产品的装饰(1)、形状(2)或者装饰与形状的结合(3)的申请中似乎存在着某种矛盾;颜色类别(Y)很少被应用;一些编码很少甚至永远不会使用,如WC, XC, YC等等;经常使用的编码如WA和WB的区别性不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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