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制度规定题库

 

1、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



1、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3、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宴,宴请亲友人数不得超过10桌(1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20桌(200人),不准以分别宴请、事后补桌等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和参加人数。

5、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庆事宜,不准通知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单位或人员参加;不准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和物品。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庆事宜不准用公款报销和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准使用公车,租借车辆不得超过6辆。

6、操办丧事活动不准通知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准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和物品;不准用公款报销和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违规使用公车,经批准可以使用公车的,不得超过3辆。

7、应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准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

8、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以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形式向组织报告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婚庆事宜在事先10日内报告预办情况,事后15日内报告具体操办情况。丧葬事宜在葬礼结束后15日内报告具体办理情况。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向纪委监察部备案;中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经本人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审核后,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向本单位纪委监察部备案。其它党员或管理人员也参照执行,并按要求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有关党组织要及时向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关注 清风仓矿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