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 说一说宝玉的情不情

 

晶莹剔透的宝玉,原也是蠢物大石头而来。在这个意义上,曹有点点哲学家的味道了:脱离了人性的神性毫无意义。...



依着四个字来读红楼,实录其事,总是不错的呗。



那一日无聊,看百家讲堂,上面正立的是刘心武,说得正是宝玉。观了一会,倒觉得我也应该去看看砚本的红楼梦,想来讲得比老刘还要精彩些。

红学研究有一个规矩:尊曹而恶高。想来中国文人几千年的拿手本事,便是尊崇什么为经典,恶骂什么为伪作——这在红学里头,也是登峰造极的。所以,120回本是伪作,80回本为经典。但凡80回本里头的,我们尊之重之,但凡后40回本里头的,我们厌之恶之。要证明什么,可摆出老曹的原意,要推翻什么,可摆出高氏的伪作。可见,曹高二人,可真真相得益彰,缺一不少,否则红学何以能生存、发展和繁荣?悲壮乎高氏,以一人之牺牲,成就一大学派!

先不说听刘氏品评红楼之观感了。回到正文,刘氏言道,宝玉之情不情,说宝玉对人、物都有非常的感受力,天人合一,情万物,所谓情不情是也。并举了纺纱的村姑、花儿,草儿的为例。我对这话虽然没有什么大意见,只不过觉得刘氏将宝玉抬得有些太高了。但凡将老曹奉为圣教主的,当然也会抬高宝玉了。

回读红楼第一回,老曹开明宗义说到,自己不是写政治类的,所谓大贤大德。写情,当然是主旨了,但不是什么风月类的,乌七八糟;也不是才子佳人类的,千篇律。他写的非皮肤淫滥之情,而是人活于世的悲欢离合,“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定偷盟之可比。”

这一段空空道人遭遇石头的对话,把老曹写作的主旨说了个十足十。不记得某位红楼研究者认为红楼为现实主义著作,然也。

既然现实,那么回到宝玉身上来,总觉得他人性现实的一面,总比神性的一面更加真实有趣。就以宝玉情不情来说,当然宝玉天分那是高的,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对自然、对事物敏感而多情,有诗人性格了。不过要把这一点无限上升到什么神性一般的存在上去,我就觉得没有多大必要了。



宝玉之情不情,并也不是和他那块玉一样晶莹剔透的。那玉,不也是蠢物大石头化来的么。他之情不情,倒是一种对于美丽事情的感受力,至于爱护、奉献、献身的,什么的,真的也谈不上。红楼里头,最最无用的便是宝玉闲人一个。他能欣赏人与事物之美好,这就是所谓情,情面对的是这些客体化的存在,当然这些对象于他不情,当然就不必介意了。在这里头,我还真没感受到宝玉此人的高洁所在。

更进一步说,宝玉许多的时候,并不是什么情不情的。他总有一个小孩子的占有心。一个上下娇惯、锦衣玉食的小公子,生下来之后事事为着他转,所以他总以为他是太阳。上至姐妹,下到丫鬟,他所谓情不情,总也希望别人为着他来转。对袭人说的疯话,化成了灰,大家的眼泪葬了他,并非虚言呢。挨了打,见宝钗为他流了泪,立刻又高兴得为了这些人,死了也甘愿。

见一个丫头,便腻上去,彩云不理,还痴缠不懈,难怪被人泼了油。这里头宝玉的行动并没有任何的性意味,也没有任何的爱情表示,我倒觉得,有的呢,只是一个希望大家围着他的小孩子心理。

接着回到老曹。按照考证家们通行接受的观点来说,老曹是经历了繁华之后而写的这本书,王国维定性为人生之悲剧,伦理之悲剧,美学之悲剧(可能有差异),这书里头,处处在繁华处的角落,透着一点子繁华总要过去的悲意。如果我们结合这一点来看宝玉的情不情,就更可理解这种情不情的性质了。或许,在宝玉的情不情之中,带着老曹一点而得悲悯、伤感?

具体来说,所谓宝玉喜聚不喜散(姐妹环绕)的性格,倒是和中国文人伤春消逝的气质是相通的——宝黛二人在这上面,精神是共通的。曾经读的一篇文章说,宝玉喜聚不喜散和黛玉喜散不喜聚其实是一回事。然也。

到了书后来,宝玉小孩子的脾气还是有了一些觉悟。就是龄官画蔷。龄官与贾蔷二人的情境,让宝玉看得痴了,感慨,也不过是个人得各人的眼泪罢了。所以,可见老曹前文所写的宝玉情不情,除了对于万物的欣赏和领悟力之外,至少在人上,宝玉是有情之期待的(环绕着他),情不情,也许说得也不是那么准确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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