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洛南法院打击“老赖”不手软 赢来赞声一片

 

申请执行人夜银熳之子王明晶于2014年3月在新疆打工时因车祸身亡,被执行人赵淑惠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并领走...



申请执行人夜银熳之子王明晶于2014年3月在新疆打工时因车祸身亡,被执行人赵淑惠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并领走赔偿款426000元,却拒绝支付夜银熳应分得的份额。夜银熳提起诉讼,洛南县人民法院2015年12月2日作出(2015)洛南民初字第00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赵淑惠给付原告夜银熳被赡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补偿费合计85326.18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将所领取款项予以转移,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赵淑惠拒不到庭,玩起了“躲猫猫”。2016年7月26日执行人员在得知赵淑惠从外地回娘家的消息后,果断出击,在赵淑惠娘家将其抓获,并对其司法拘留。赵淑惠被拘留后仍拒绝履行义务,其亲属将赵淑惠12岁的儿子送到法院,向法院施加压力。在将孩子妥善处置后,为彻底打消赵淑惠的侥幸心理。我院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并以拒执罪将该案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在司法拘留届满前,依法对赵淑惠刑事拘留,至此赵淑惠及其亲属心理防线全面崩溃,在宣布刑事拘留的第二天赵淑惠的亲属就将案款85326.18元及诉讼费、执行费全额交纳,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继续办理之中。

在该案的执行中,被执行人心存幻想拒不履行,且在领取赔偿款后至今未将其丈夫骨灰安葬,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执行中,洛南法院果断出击、坚决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来赞声一片,同时也通过该案警示了一批心存侥幸的“老赖”,给被执行人所在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作者:刘   平

编辑:许晓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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