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巴--把组织细分为事业组成单位#并非越细越好#

 

阿米巴经营哲学...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实践阿米巴经营,有一些必不可少的要点,我们从中选择一些对于理解阿米巴经营最重要的关键内容来加以说明。

◆并非越细越好

在此最先加以说明的要点,可以说事关阿米巴经营的成功与否,即如何划分复杂的公司组织。组织的划分必须准确地把握事业的实际完成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划分。为此,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为了划分后的阿米巴能够成为独立核算组织,需要“有明确的收入,同事能够计算出为获取这些收入而所需的支出”。为了采取独立核算制,必须能够计算收支,为此必须准确地掌握独立组织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二个条件是“最小单位组织的阿米巴必须是独立完成业务的单位”。换而言之,阿米巴必须是作为一项独立业务而成立的、拥有最小限度职能的单位。正因为阿米巴是作为一项独立业务而成立的,所以其领导才有可能钻研创新,萌生出工作的价值。因此阿米巴必须是独立完成业务的单位。

举例说明:

在京瓷的生产部门中最先被划分成阿米巴的是原料部门,这是生产工序中最早的一道工序,起着调配原料的作用。在准备把原料工序作为一个阿米巴独立出来的时候,从“独立完成业务的单位”这一条件考虑,人们担心是否会使组织结构过于细化。

这是大家偶然注意到,在当时有厂家向京瓷这样的陶瓷生产销售已经调配的原料。既然有把原料调配当作专营业务的公司,那么京瓷完全可以把原料的低价采购、调配,并销售给下道工序的成型部门当作一项独立的业务。

即使在下一道的成型工序,也有很多接受委托加工的工厂。委托加工的委托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受委托方负责加工的业务形式。在京瓷内部,如果成型部门采购原料,形成购买,然后将成型的产品卖给烧结部门,形成销售,那么完全可以成为独立核算部门。


第三个条件是“能够贯彻公司整体的目标和方针”。即使能够明确计算收支状况并且成为一个能够独立完成业务的单位,但如果妨碍了公司方针的实施,就不能把它独立成一个阿米巴。其理由是如果将组织细分成阿米巴后,公司内部的协调机制被分割得支离破碎,那就无法完成公司的使命。

举例说明:

若京瓷公司是按接订单生产的企业的销售部门,可以把日益庞大的组织细分成负责走访客户获取订单的接单部门、负责管理运作产品交货期的交货期管理部门、负责开出账单回收货款的货款回收部门等等独立核算的部门。假设这个销售部门拿到了销售额10%的佣金作为手续费收入,那么可以分配给接单部门5%、交货期管理部门3%、货款回收部门2%,各自进行独立核算。

但是,这样一来作为销售就无法为顾客提供一贯式的服务。比如与A公司、B公司、C公司等大客户进行交易时,销售部门是否只要获得订单就万事大吉了呢?其实不然。还有交货期管理、交货、应对质量投诉、回收货款等方面的工作。这些职能如果让其他的销售阿米巴来承担的话,京瓷就不可能为客户提供一贯式的服务,这也违背了“客户至上”的公司方针,所以不可以随意地划分销售组织。


        只有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让一个阿米巴真正的独立。“如何建立阿米巴组织是阿米巴经营的开始,也是阿米巴经营的完成”,这句话并不过分。阿米巴的组织建设是阿米巴经营的要点。

华北基地的伙伴的伙伴们,看后阿米巴将组织进行划分的三个条件,能否结合目前咱们的现状,谈谈你们如何看待将现有部门进行划分?

回复“阿米巴+自己的观点”,即可有机会获得我们送出的精美礼物一份!


    关注 huabeigongyingjidi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