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与火之间的摩擦热,你知道多少?】

 

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加工厂点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工业主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    一、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造成许多分布在乡村的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是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形成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市区、县城较远的地段,在那些地段没有公共消防给水管网。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火灾的预防:

(1)、只能存当班用料。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2)、使用木工机械要经常检查。(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4)、一般不易采用明火取暖,如用炉火取暖应四面加火档,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将余火彻底熄灭。(5)、车间内不许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物品。(6)、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厂区内应有环行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能迅速到达每个木材堆垛。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2)、厂区纵向每隔120-150米应设一条防火隔离带,宽度为10米。(3)、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火栓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宜为地下式,地面应有明显标记;如为地上式,应有保护措施。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计算以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

加强消防培训,更多的立足自防自救。由于大多数厂区离市区和消防中队较远,建议企业设立专(兼)职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立足于自防自救,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及时扑灭初期火灾,避免企业受到更大的损失。企业工人在经过培训后,就是一支很好的消防力量。

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加工厂点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工业主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    一、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造成许多分布在乡村的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是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形成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市区、县城较远的地段,在那些地段没有公共消防给水管网。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火灾的预防:

(1)、只能存当班用料。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2)、使用木工机械要经常检查。(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4)、一般不易采用明火取暖,如用炉火取暖应四面加火档,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将余火彻底熄灭。(5)、车间内不许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物品。(6)、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厂区内应有环行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能迅速到达每个木材堆垛。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2)、厂区纵向每隔120-150米应设一条防火隔离带,宽度为10米。(3)、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火栓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宜为地下式,地面应有明显标记;如为地上式,应有保护措施。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计算以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

加强消防培训,更多的立足自防自救。由于大多数厂区离市区和消防中队较远,建议企业设立专(兼)职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立足于自防自救,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及时扑灭初期火灾,避免企业受到更大的损失。企业工人在经过培训后,就是一支很好的消防力量。

注: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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