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之“最美风景看基层”】一名青涩法官的成长记忆:青春与正义作伴

 

编者按基层法官处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为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编者按

基层法官处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为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地展现我市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的风采,激励和调动广大基层法官在“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中作出更大成绩,特开展“最美风景看基层”系列专题报道活动。


邹小蓉,女,1989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曾获得单位先进个人,2016年1-8月共审结民事案件196件。
青春与正义作伴
每一朵花,都渴望绽放的过程,虽然它只能开一次,却能享受一个季节的热烈或者温柔的生命。怀着对法治梦想的向往和坚持,我选择成为了一名基层法官。身着法袍,手执法槌,威慑四方;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匡扶正义。法官的形象总给人以不可名状的尊荣感,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光荣背后,堆砌着的是厚厚的案件卷宗和沉甸甸的审判压力。
我所在的业务庭室专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房地乃民生之首。老百姓对房地的重视和涉房涉地矛盾的突出,导致庭里受案数量呈指数级增长。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早早来到单位却不能悠闲地品味早餐,午休时间从一个小时调到半个小时再调到十五分钟,上、下午开庭就是我的工作常态。曾有一个厂房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由于证据较多,开庭时间从下午二点钟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半。由于开庭和接待当事人占据了大部分工作时间,写判决书这个重头任务就只有放在了下班后。因此,我几乎每天都要晚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离开办公室。渐渐地,我习惯了在寂静的办公楼里,独自思考着每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处理方式。耳边没有急促的电话铃声和同事们来来回回匆忙的脚步声,我的世界里只有案件和那些满怀期许的当事人。如果能在加班的那些夜晚完成一篇篇高质量的判决书,那何尝不是一件欣慰的事情?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从前辈那里学会了不能拘泥于“坐堂问案”。为了查明事实,我必须融入证据材料里,走进矛盾现场中。那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两原告缺乏主要证据,被告矢口否认,案件陷入僵局。针对证据匮乏的情况,我先试着从现有的证据中发现新的证据。通过反复分析、对比原告提供的自制工程结算单和雇工的证人证言,我发现雇工证明被告向其支付的一笔款项,其数额所对应的工程量,恰好就是原告自制的工程结算单中“挖桩”的工程量。由此证实了原、被告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而要查明该案的全部事实,仅靠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显然只是纸上谈兵。为了获取更多案件事实,我随即组织原、被告一起前往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到达现场后,原告按照我的要求,对该矩形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的长度、宽度、高度进行测量,被告也在我的督促下对所测量的数据进行复核。按照原、被告确认的实地测量数据,我现场制作了一份勘查笔录。在铁的事实下,被告自知再多的辩驳亦属徒劳,只能沉默地在勘查笔录上签字确认。

拥有仁爱和体谅之心,是法官应有的一种特质。法官在事理、法理之外,用自己的真心去感知当事人的所思所盼,用满腔热忱去化解他们的矛盾心结,这才是深沉的为民情怀。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也可以有血有肉。

谢某诉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谢某称被告刘某无故拖欠其数月房租,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却向我大倒苦水:其租赁该店面三年多,一直按时交租。因女儿今年就读艺术类大学,学费昂贵,生活开支本就日渐拮据,而原告仍要按合同约定上涨房租,故无力支付。基于被告一直按约交租,因女儿读书导致经济拮据,无力支付房租才引发了矛盾,我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先分别向原、被告阐明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规定,然后从情感角度出发,着重强调双方多年的合作情谊及被告如今的实际困难。经过我的反复劝说,原、被告终于在相互体谅的基础上,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合意,原告同意被告继续租赁,被告也同意次年元旦开始涨租,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亲密。

当一名基层法官,我们可能终其一生都会湮没在案件的海洋中。一本本案卷,一场场庭审,一次次加班,让我们错过了花开,辜负了韶华。但也正是这每一本案卷,每一场庭审,每一次加班,见证了我对正义最温柔的坚守和对法治最热烈的情怀,因为这份执着,我的人生才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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