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清莲

 

来源:检察日报  6月9日,正值端午节假期。一大早,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检察局局长石秀...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轩甫 林玥 王万全

6月9日,正值端午节假期。一大早,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检察局局长石秀莲就赶到办公室,拿起一宗案卷仔细研读起来。这是进入6月后她接下的第五宗案子。

每办一件案件,用石秀莲的话说,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过来的,无论自己对业务多么熟悉,无论案件大小,都要高度凝神聚力,不敢有丝毫懈怠。在她眼里,案子牵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财物,甚至是人生、家庭和生命。

2013年底,东方八所港区中心卫生院爆发腐败窝案,该院院长邢某等11人,以单位名义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社会保险医疗补偿款,光案件材料就达42卷,而每卷又有几百页。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石秀莲必须每一页每一行字细细审阅,不能错过一点点细节上的疑点和疏漏。连续几天的加班加点,石秀莲终于把那42本厚厚的案卷翻了一遍,有好多地方反复看了多遍。经过细密的梳理,石秀莲发现起诉意见书上遗漏了一个关键人物林某。“漏网之鱼”林某是个老板,承包了东方市八所港区中心卫生院新型体外碎石治疗项目。

在金钱面前,卫生院邢某等人与林某结成了“利益共同体”,通过由林某多报、虚报病例数量,伪造碎石住院病历,将国产晶体编造为进口晶体等方式骗取报销款。在林某的助力下,11名涉案人员贪污罪行得以实施。然而,办案人员却因为疏漏并没有把林某列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石秀莲抓住疑点,反复梳理证据,拿出具体的补查提纲,通过退回补充侦查,收集固定了林某与在案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犯罪的证据。

为了依法办案,她一次又一次地伤了亲友的心,断了朋友的情,虽然很无奈,但她却义无反顾。

那年8月,石秀莲担任东方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她承办的案件中一个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通过石秀莲的远房亲戚找到了她。一见面就塞给她个厚厚的红包,说她的孩子(在押嫌疑人)有乙肝,想让她帮忙取保候审。她当即推掉红包,却没有直接拒绝这个请求。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宜关押,只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患有传染性疾病检验报告即可。

石秀莲与看守人员带着嫌疑人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嫌疑人并未感染乙肝,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没有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这名亲戚觉得石秀莲不给面子,很长时间不与她来往,还在其他亲友面前说她六亲不认。石秀莲听闻,只能苦笑。

石秀莲办案21年来,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了。依法办案恰似一棵参天大树,深深地根植在石秀莲的心里,任谁都撼动不了。

2012年10月,东方八所往大田方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一名男童死亡。责任认定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是摩托车司机的儿子。

看完案卷材料后,石秀莲没有按照惯例简单地一诉了之。她在核实案件证据过程中,看到了犯罪嫌疑人意外丧子的痛不欲生和悔不当初,一家人失去爱子的悲惨情境。考虑到交通肇事案是一种过失犯罪,嫌疑人已非常后悔,综合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执法实际效果以及当事人家庭情况,石秀莲建议对他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最终检委会采纳了石秀莲的建议。在石秀莲看来,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做到情与法、法与理的有机结合,才是她办案的初心。

对于一个为办案倾注大量时间的检察官而言,在常人眼里很容易被当作“女强人”,家庭生活不见得幸福。但石秀莲有一个幸福的五口之家,有公公、婆婆、爱人和儿子。虽然她经常加班加点,但是家里人默契配合,相互支持,他们理解她的工作和她的付出。她不仅是一名优秀检察官,也是一个好儿媳、好妻子、好母亲。

石秀莲每天不断重复的轨迹就是:早早起床为家人准备早餐,送儿子上学,转到办公室办案,中午回家做饭做菜,下午送孩子上学后接着上班,直到6点下班甚至更晚。回到家后,家务一样不少。晚上11点,终于忙完了,石秀莲拖着疲倦的身躯,开始梳理当天办理的案子。

由于公婆生病需要照料,爱人工作繁忙,儿子处于青春期,这些都需要倾注大量的精力。对于她来说,工作重要,家庭一样重要,每件事她会捋顺。对平淡如水又疲惫繁忙的生活,石秀莲总是说:“其实人非草木,又怎么会不向往生活的多姿多彩呢?但是作为司法人员,不得不放弃一些东西。社会圈、朋友圈越小,公正司法才会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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