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教育学院十一假期安全须知

 

十一放假早知道十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按照我校有关部门要求,教育学院现将十一假期要求和安排公布如下:一....



十一放假早知道

十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按照我校有关部门要求, 教育学院现将十一假期要求和安排公布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10月9日(同学们在9月30日上完课后可以离校,如未经辅导员老师许可,提前离校,将按照旷课处理,予以校规校级处理)

二. 具体要求:

1.希望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实际,合理安排好假期时间,为自己设计一个快乐、安全、充实的十一假期!

2.离校学生到家后、或到达目的地后,给班长或安全小组负责同学报平安,大一学生每个寝室一号床作为负责人,统计好寝室同学回家情况,报班级行政辅导员助理,不回家同学要给家长报平安,班长统计好后通过微信或者短信报辅导员老师。

3.10月9日下午6点前返校,返校后第一时间和家长报平安!各班查寝同学及学生会当晚查返校情况并报告老师。因病不能返校的同学务必在9日晚6点前和辅导员老师请假,并在返校时交公立医院的病假诊断书,否则按旷课处理;因事不能返校的同学务必在8日前和辅导员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晚回。其他情况都按旷课处理并上报学校。

4.假期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

5.假期留校的同学请在9月26日前上报班级班长,大一同学上报班级行政助理,标明住校时间、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同时在宿舍门卫备案。

6.寝室只有1个人留校的话,每天务必早晚分别到门卫室报平安。

7.留校的同学若有事夜间不能归寝,请上报临时负责人,同时到门卫室登记,并注明去处、回校时间。

8.同学离寝时,要关好寝室窗户,切断电源,门要反锁,保管好贵重物品,寝室不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9.注意防火、防盗、防骗,不使用热得快、电热锅、直板夹等加热类电器,不留宿外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门卫或保卫处。

10.寝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做好寝室卫生,预防传染病传播。

11.留校学生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老师并上报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学校保卫处:87402110;

校内医疗急救:87402120;

学生宿舍管中心电话:87403722

12.假期不允许以集体的名义出游,尤其不要统一组织爬山下海等,更不要去参加各种探险活动。

13.不要参加不明真相的聚会和活动,以防上当受骗,尤其谨防传销组织的拉拢,大学生不得参加直销活动。

14.假期打工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到偏僻的地方应聘或者面试,应聘最好有人同行,或者告诉其他同学应聘的地点、单位名称和具体时间。应聘时不要将身份证等原件交给单位,涉及到金钱的情况要慎重。

15.同学在回家途中不要向任何陌生人泄露家庭及自身的信息,和家长保持联系,同时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16.同学们外出要有社会公德,遵守法规及相关规定。

17.广大同学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黄、赌、毒”、传销以及网络借贷。

教育学院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内容来源:大连大学教育学院官网

(http://edu.d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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