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鼓楼南北“严管街”,严管啥?咋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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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平阳

历史悠久

东临雷霍、西控河汾

南通秦蜀、北达幽并

千年古道南北通达

十里长街重筑风华





一座城一条街,对于这条牵动全市人民神经、被誉为临汾市“母亲街”的鼓楼南北大街,承载了太多临汾人的记忆!

“严管街”严管啥?




1


全路段禁停放机动车



如果您任性把爱车停放在任何一处不允许停放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会及时上前要求您立即驶离,并给以口头警告,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上限二百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


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提示通行



“严管街”上的这些标志标线,您一定要按指示行车,而且按捺住你的小兴奋不要用车轮去压它、更别越过它们随意变道,否则同样会吃罚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您不但会被处以二百元罚款,还有记3分的处罚哦!另外,再多说一句,您直行就在直行车道上,左转就在左转车道上,别直行突然变道到左转或右转车道上,一方面会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面空中的监控会自动拍下您违法变道的记录,后果,不说也知道了吧!

3


严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如果您所驾驶的机动车存在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那么您将面临警察蜀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给予您二百元罚款,一次记12分的严厉处罚!

4


不要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高峰期车多、车速相对缓慢是必然的,尤其鼓楼南北街是市区车流量最集中的道路之一,小编在这儿想说的是,如遭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请您不要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否则警察蜀黍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您处以二百元罚款,记2分!

5


营运车辆的驾驶人要按规定上下乘客



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同样是我们这个城市的窗口与形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车辆的文明出行有很好的示范效应,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要按规定上下乘客,切忌有随意调头、压站候客的行为,否则,警察蜀黍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您处以上限二百元罚款,并将您的这一违法行为记录在案,抄报相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理。交警也希望所属单位加强对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教育和管理,以免给单位与个人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


轻微事故按照快处程序作好相关取证后及时撤离现场



开车偶尔剐蹭别人的爱车或被剐蹭,都是让人堵心的事,却也不可避免,当您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时,记住啊,在不涉及人伤亡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轻微事故快处程序作好相关取证后及时撤离现场,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7


驾驶摩托车应按规定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驾驶摩托车的朋友,除了需要必备的安全防护以外,您是否知道驾驶摩托车应按规定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呢?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必须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朋友,这下您明白了吧!

致鼓楼南北街临街单位和经营商户的一封信
鼓楼南北街临街单位、商户: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临汾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鼓楼南北街是临汾城区唯一贯通南北的主干街道,是临汾的对外窗口,代表临汾城市形象。自2月28日道路改造工程启动以来,临街各单位、商户和住户,识大体、顾大局,不计得失,为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建设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好评。



道路改造不易,长效管理更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鼓楼南北街建成后,将打造成我市高标准、高质量的文明街、小康街、母亲街,建设基础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街容街貌靓丽的严管示范街道。希望鼓楼南北街临街各单位、商户和住户积极配合,一如既往地支持、参与市容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入店入市经营。不在店外摆放桌子、凳子、炉子等物品从事餐饮经营;不在店外、市场外摆放架子、棚子、广告牌、刀旗、音箱、三轮车等从事商品经营;不在店外从事马路修理、马路加工。

二、自觉维护市容整洁。不乱贴乱挂、散发各类经营广告,自觉清理并保持门前台阶、地面、立面、橱窗无破损、污物、张贴、涂写,自行车、电动车摆放整齐。

三、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在单位门前、店外乱堆乱放各类物品,擅自搭建各类设施,设置拦柱、爬坡、栏杆等障碍。

四、自觉营造良好秩序。不在单位门前、店外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搭舞台、彩虹门、敲锣鼓、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擅自举行各类演出、促销、庆典等活动。

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未经审批不私自设置、更换门头广告牌匾、立面广告,装饰装修做到标准化围栏,安全文明施工。

六、自觉抵制违章行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对于门前、店前的流动摊点、乱贴乱发广告、乱摆乱放商品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行为勇于制止并及时举报。

市容管理人员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强化管理,文明执法,高效服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容貌,为建设文明临汾、和谐临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我们的工作,监督电话:2014798

来源:临汾公安交警、临汾市市容监察支队

临汾视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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