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惊人“游方”婚俗,看到喜欢的就上?

 

生活在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的苗族,他们热情好客,活泼开朗,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







生活在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的苗族,他们热情好客,活泼开朗,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



今天小编主要给大家说说自主自由式,这也是当前苗族青年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



所谓的自由自主式就是青年男女在“游方”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姻拥有绝对的自主权。



青年“游方”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和进行择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于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

“游方”虽属群婚的残留,但绝不是毫无道德的私合滥交,乃是主要传统习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



因此,无论男女进入“游方”场后,都要讲文明礼貌,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章。“游方”活动不是随处可以进行,而必须在特定的地点,苗语称“嘎打良庚”,通称为“游方场”。



设多少“游方场”,则依寨内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个寨子同属一个氏族,小寨的则设一个“游方场”,大寨可设两个以上“游方场”。



若多姓杂居,则各姓氏设各姓氏的“游方场”。总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回避为原则。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动的场所,一般设在寨边或寨中,讲究的设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树,因而这些地方被视为风景名胜之地。



若农闲季节,“游方”频繁,白天亦在进行。为了礼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游方场”谈情对唱,可择在离寨子不远而人能看得到的河边、路口、桥头、树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隐蔽之处进行。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谈情说爱,苗族祖辈专给青年男女特定“游方”节日活动日期,如番召一带于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这三个月,分别举行三次青年男女集体轮流坡会活动;坝场、宝贡、井洞塘、良田、革东等地,每年于农历二月十五日分别举行坡会(苗语称‘旧波’,近年有人外延为‘吃姊妹饭节’)等等。

规定场期为青年男女进行“游卯”活动,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届十六、七岁,都有过“游方”活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最为活跃。



当他们在各种公开的社交活动中,一旦情窦初开,本能地自然会产生对恋人爱慕之情。青年男女们不但与一向倾慕的对象畅抒情爱,连素不相识的异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谈对唱,从中找到心心相爱的对象。



他们通过吟唱显示歌才,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婚配,因而婚后离弃极少。青年男女“游方”有多种多样的时间与形式,各地不一。



有的规定在节日才能进行,有的只许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的只许在傍晚或晚间进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的只许在“游方场”上进行。



活动最频繁是农闲季节,每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最为活跃。



过年和吃新节期间,“游方场”中,赶场路上,姑娘们像欢度节日那样,相邀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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