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房冲着“人车分流”却成空 心慌不收楼  新浪乐居

 

一句话新闻  东区一楼盘因为收楼时才发现小区并非人车分流,同一时间段收楼的业主们欲要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讨说...




一句话新闻


东区一楼盘因为收楼时才发现小区并非人车分流,同一时间段收楼的业主们欲要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讨说法,但直到目前还未有回复。

近日,东区一楼盘收房,因人车不分流问题引发业主方与开发商的纠纷,业主质疑人车不分流的安全性与合理性,不肯收楼。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去年至今,中山多个楼盘曾因人车不分流的问题产生矛盾,一方面业主要担心人车不分流带来的安全性问题,另一方面虽然开发商给出另类的解决门道,业主却要担心车位不足的隐忧。

许诺人车分流却成空



远洋城天曜的业主林先生最近有点头痛,因为收楼时才发现小区并非人车分流,他和同一时间段收楼的业主们欲要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讨说法,但直到目前还未有回复。

林先生所购买的房子是隶属天曜花园的名为“锦上”的洋房区。根据林先生出示的小区规划图显示,整个天曜花园共分成三个洋房区“锦上”、“盛世”、“观庭”及别墅区“阅山”四个小部分,而“锦上”部分仅由21-28幢洋房构成,呈长方形排布。林先生称,“锦上”区域并没有做到人车分流,甚至连人行道出入口都没有。“3月27日我接到通知后就去现场查看一下,原本打算收楼的,但却发现小区根本不是像原先一样承诺人车分流。”

同为该洋房区的业主何小姐则表示,当初负责接待自己的销售人员则向其表示“小区是人车分流”。“介绍时说会有分开的车行道与人行道,这才让我下定决心买的”,她说,与林先生类似的是,她也没有去现场查看,就凭沙盘上模型和宣传资料上的平面图来判断。

业主担心易发交通事故



走访项目发现,小区各部分之间的道路确实是车行道,而单独区域则“各自为政”,例如“观庭”与“盛世”内部则如同迷你独立小区,实现人车分流。而 “锦上”则仅有靠南外环的车库口与靠近“观庭”和“阅山”区的车库出入口,后者成为了业主们此次最为关注的“黑点”。林先生认为,若有行人在附近行走,从车库口出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表示,项目发售之初就表明每个组团之间均为小车车道,只有组团以内才是独立设置人行道,而“锦上”采取的是车辆直接入库,人经过电梯到户的做法。但林先生和何小姐等人并不接受这样的说法。

据了解,3月29日下午,林先生曾与同期收房的该组团近40人一度在楼盘附近拉横幅表示抗议。开发商曾提出解决方案,他们并不完全同意,目前只能无奈接受在车库附近开人行出入口的做法。
延伸调查


其他楼盘因“人车不分流”索赔

  像林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去年年中至今年年初,中山曾有多个小区发生因人车不分流而造成的系列纠纷。龙光水悦熙园的业主冯先生表示,小区曾因为绿化地改车位导致了非人车分流而引发大量业主关注。“买的时候信誓旦旦表示人车分流,小区内只能行人,但收楼后不久开发商就把楼下的绿地改为露天停车位。”他表示,因为这个原因,业主们曾一度以“人车不分流”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有关部门还曾经专门就此回复称,“根据报建总平面图,该项目小区内地面设置了大量停车位”,并被要求整改沙盘。

此外,汇乔金色名都等小区也曾经因绿地改车位而造成人车不分流引起了系列纠纷。有业主表示,购房看重人车分流的因素是因为安全问题。何小姐表示,自己买房很看重这个因素,因为“没什么比生命安全更为重要”。

另类应付


开发商“瞒天过海”绕过验收

  对于业主们普遍关心的人车分流问题,有开发商选择了“瞒天过海”的做法。据南区悦来南路的某楼盘业主黄小姐反映,去年该开发商一度将部分楼幢下的绿化地改建成停车场,而同样的当初对外宣传也是人车分流的做法。“原本这个楼盘的绿化就不多,但是居然在楼下做了大量的停车位,不仅没有实现人车分流的承诺,还牺牲了绿化用地,视觉上密密麻麻的十分不好看。”黄小姐表示,经过业主的争取,开发商后来把这些车位重新还原为绿地,而目前看到的已经是还原后的绿化情况,但是由于小区别墅区与洋房区相连,管理上依然无法做到彻底的人车分流。同样的,水悦熙园等小区也采用了这样的做法,为的是待规划验收通过后再还原。

在西区某楼盘从事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甘先生坦言,自己施工过的部分项目的确存在这样“绕过”规划局验收的做法。“可以的话也希望能尽可能满足业主,而且重新掩埋绿化不仅麻烦,也增加了额外的成本,但这没办法,需要通过验收。”他表示,在项目设计时需要兼顾规划和消防对车位和绿地等的要求,这些都是制约小区是否能人车分流的因素。“但规划与消防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有时也会出现掐架的情况,所以为了能通过各类验收,只能动用这样的方式,再根据业主们的反应和现场情况灵活处理”,他说,有时候甚至由于考虑消防通道的设置等问题,不能强制还原人车分流的设计,例如天曜的车行道设计本身就承担了消防通道的要求。

律师说法

购房前查规划减少纠纷


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舟建议,这类纠纷有一半能在购房前通过查询项目报建的规划来避免。“购房者应注意事前的预防,购房前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来查询规划的实际情况,过滤掉虚假的卖房信息,这样至少能降低一半的风险。”

对于已经购房的业主,王美舟建议购房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可以通过保留好宣传单张、项目的微信微博、报纸广告等文字记录,并注意对销售人员进行录音,作为有关证据支持虚假宣传;另一方面要把这些资料在公证处公证。”他表示,若没有保留相关证据业主会陷入被动的处境,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寻找工商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让这些部门来定性,一旦构成欺诈可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或在有关机构评估损失后降低房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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