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银行遭处罚!

 

原标题:银监会大刀阔斧,19家银行遭处罚来源:票据网(ID:zgpj-net)前天才从银监会网站传来消息广...



原标题:银监会大刀阔斧,19家银行遭处罚

来源: 票据网(ID:zgpj-net)

前天才从银监会网站传来消息
广西北部湾银行
授信“三查”不到位
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所以被广西银监局处罚
罚款金额为40万元
四川银监局又大刀阔斧
集中公布了2015年行政处罚决定
辖内19家银行上榜
处罚决定又是警告、罚款
更严重的甚至取消了高管任职
其中针对机构的罚款额度
就达到1110.52万元
有三名金融高管被取消任职资格
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取消任职资格的三位高管

1、中国银行彭州支行行长:韩凯

处罚决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

处罚事由:中国银行彭州支行在未取得其上级行四川省分行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情况下,于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通过自制审批表的方式,对10笔表外业务项目擅自违规向出资方出具隐性兜底承诺,承担了实质信用风险,作为时任行长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2、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行长:曾鸿飞

处罚决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处罚事由: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在未取得其上级行四川省分行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情况下,自行审批同意对13笔表外业务项目违规向出资方出具隐性兜底承诺,承担了实质信用风险,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作为时任行长,同意对外出具了上述13笔业务隐性兜底承诺函或协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3、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

处罚决定:取消陈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4年

处罚事由:四川信托原任总裁陈军之妻违规作为劣后受益人购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

二、19家被处罚的银行机构

1、中行成都锦江支行:王川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同业新规实施后,仍然违规为买入返售和同业投资提供隐性担保,并承担实质性风险,且未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反映,涉及项目2个。

2、农行成都武侯支行:黄国静

处罚决定:罚款88.52万元

处罚事由:以贷收费

3、农行成都双流支行:宋康全

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

4、农行成都金牛支行:岳琳

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

5、农行成都光华支行:王屹

处罚决定一:罚款60万元

处罚事由一:以贷收费;收取投融资顾问费,

处罚决定二:罚款190万元

处罚事由二: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

处罚决定三:罚款60万元

处罚事由三: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

6、农行成都高新支行:江宇东

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

7、工行成都草市支行:胡兆春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8、工行成都春熙支行:罗明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涉及2户。

9、工行成都芷泉支行:张岚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在订单融资审批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申请改变支付方式未得到上级行批复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4日向四川北良实业有限公司发放订单融资贷款。

10、建行成都第三支行:王兴宁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笔,存在未落实授信条件、贷款发放审查不严问题。

11、建行成都岷江支行:杨学军

处罚决定:罚款72万元

处罚事由:共收取3户企业财务顾问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

12、交行成都青白江支行:蔡显华

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笔,存在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中审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问题。

13、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赵耀中

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

处罚事由:对转贷款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未监督跟踪转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也未及时发现。

14、南充市商业银行:黄光伟

处罚决定:罚款70万元

处罚事由:票据业务操作不审慎、未按规定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15、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王志强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

16、包商银行成都分行:段晓勇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

17、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刘阳

处罚决定:罚款140万元

处罚事由:转嫁经营成本,浮利分费,提供虚假信息,贷前调查、审查不严导致部分贷款被套取

18、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王华

处罚决定:警告

处罚事由:对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规范、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不力,导致辖内部分机构发生贷款诈骗案件

19、成都市温江区邮政局公平营业所:杨红

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处罚事由:一是柜台员工兼岗混岗现象突出,会计业务授权审核制度未能落实,导致资金案件发生。二是网点柜员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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