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林奕華《心之偵探》|司馬香

 

人性若透過故事放大後講出來,便是可鄙的。但,人就是要在這種戳痛的過程中享受新鮮與快感。特別是,以藝術這種“高級”的形式。...





即便再怎麽以哲學之名,也終究是心理學的劇情。“演繹法”“饗宴”“蘇格拉底”……都是幌子,僅為拉高調性而加。幾十幕碎片化的思考,合集,為引發群體的共鳴。主線是什麽?托名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故事,實則,與“探案”無關。

但是,仍會覺好看。會被其中某些段落包裹,陷入所營造的氣氛當中,甚至,為那些精彩的臺詞打動,在某一個恍惚的瞬間,怔在當下。



人為什麽會痛苦呢?因為不接受。

需要別人提醒自己活著。

妳們也可以有自己的人生啊。

我只是想離開情緒化的妳,因為我只看到了情緒,看不到情感。

愛就是神經病。

妳不認識我,愛個屁。

偶像劇就是一個又一個的誤會一個又一個的拯救一起天荒地老,但是,我不演偶像劇,我只想當一個普通人,去談一場普通的戀愛。

如果妳愛他,要讓他知道,花無百日好,愛花要趁早。

高人一等嗎?

不要怕自己是個普通人。

為什麽我只聽見我一個人的聲音。



心之偵探,探究每個人內心深處最“小”的自己。那是僅在夜深人靜時才可以袒露出來的不可告人的自己;那是隱藏在恐懼背後的最弱小的自己;那是連自己都不敢看仔細剖析的猥瑣的自己;以及,慣常自欺欺人、虛張聲勢的面具下的自己。

人性若透過故事放大後講出來,便是可鄙的。但,人就是要在這種戳痛的過程中享受新鮮與快感。特別是,以藝術這種“高級”的形式。

戳了,破了,此時的齷齪便也隨形式的高級跟著高級了一些,似乎並沒有那麽令人發指了。



若看劇本,想是極無趣的。只有僅僅名字相同的人物在不同的情節下,勉強死撐。卻完全沒有一個成型的故事。蒼白,乏味,冗長,抽象。更兼斷續模糊的表達。

但,這就是有才華導演所做的事,有本事呈現出更好的效果。

穿插了很多幽怨的歌曲,以演員好聽的聲音,娓娓唱來。強大張力的肢力語言,極富感染力的對白語言。甚至還有舞蹈。演員好,表現力壹流,每個人都在賣力演出!



這便是戲劇與小說的不同吧。小說只能憑純文字。但是,戲劇可以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我終於有點明白了“話劇”。明白了這種“綜合性藝術”的美。

原來,有時候,形式是可以大於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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