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2月1日-4日,开封主城区这些车辆限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关于开封市主城区有关车辆限行的通告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预测,2016年12月1日至4日,我市将可能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的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封市主城区有关车辆限行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黄标车、老旧车。

二、限行区域

东平路(含)以西、机场路华夏大道(含)以北、九大街(不含)以东、东京大道(含)以南区域。

三、限行时间

自2016年12月1日0时至2016年12月4日24时。

四、不受限行措施车辆

(一)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入市或过境的危险品运输车,到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限行车辆绕行路线

(一)南北向过境车辆。

1. S213省道↔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S219省道交叉口)↔S219省道。

2.大广高速。

(二)东西向过境车辆。

1.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G220国道。

2.郑汴物流通道↔九大街↔G220国道↔G310国道(大广高速立交桥至G310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G220国道。

3.连霍高速或者郑民高速。

六、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开封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6年11月30日


    关注 开封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

国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