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篮】 第四辑 第九篇 在灵里事奉神(二)

 

第九篇、在灵里事奉神(二)读经:约翰福音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罗马书一章九节,八章六节。弟兄姊妹,属灵的事是...



第九篇、在灵里事奉神(二)


读经:约翰福音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罗马书一章九节,八章六节。

弟兄姊妹,属灵的事是要凭你里面的感觉来作的。当你跪在床前祷告的时候,你觉得里面有话,你就祷告出来,这样,你越祷告就越觉得摸着神。但是当你祷告得正好的时候,你的头脑忽然一转,你就祷告不下去了,你就没有话了。当你以灵以真祷告的时候,就像用铜丝去触电一样,是传电的;但是当你用头脑去祷告的时候,就像拿木棒去触电一样,一点不行。一个属灵的人,就是用灵去摸属灵的事,用灵去摸神的人。一个在神面前堕落的人,他的行事为人,不过是凭他自己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想就怎么作。

所以,一件事情碰到了你,你就要看看你这个人在那里─你这个人是在思想里,还是在灵里头的感觉里。如果你想:这一件事这样作,就一定与自己有益处,你就作;这一件事那样作,就一定与自己没有益处,你就不作。这在人看来,你好像是很聪明,但是,我们要说,这一件事作也罢,不作也罢,你总要注意你的源头有没有问题。你的思想如果像电风扇那样飞转,像无羁之马那样狂奔,那就不行。你要求神先勒你的思想,你要看你的灵里是怎么说。你的灵里如果感觉是对的,虽然好像讲不通也不要紧;你的灵里如果感觉不对,就是好像讲得通也是不行的。

比方有两个弟兄有了争执,他们一同到另一个弟兄的面前请他说谁是谁非。那一个弟兄如果是活在思想里的人,他就只注意他们的理由对不对,他也很容易把自己的情感─爱与憎─加进去,他听完了这一件事,末了就说那一个对,那一个不对。这是一个讲理由的断案。弟兄姊妹,只要是在思想里作基督徒的人,他总是讲理由的;其实他的理由也不一定是正确的。他们是因讲理由而发生争执,他也是凭理由而下断案,这样,就只能叫讲理由的更讲理由,叫不服的更不服。那两个弟兄因着讲理由而发生争执,如果另一个弟兄求神把他从思想里转到灵里去,叫他只在灵里来感觉,那他就会帮助他们,把他们从讲理由里头帮助出来。我们知道思想这个东西是把理由带进来的,理由是最会打动人的情感、人的血气的。你摸着你的思想,就会摸着你的情感;你摸着情感,就会引动你的血气;这样,你不只不能帮助你的弟兄,并且有时反而会破坏你的弟兄。在这方面,我们该有好的学习才是。我们总得求神怜悯,把我们这个人救到灵里去,叫我们在灵里感觉应该作什么,说什么,那我们才能帮助人,才能解决人的难处。


    关注 阿珥楠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