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补翻聊斋】《真定女》——女人真的如衣服吗?

 

所谓“大男子主义”背后往往是狭隘的“小男子气概”。...



本期要聊的《聊斋志异》的第二十九篇《真定女》。

《真定女》篇幅很短,只有短短71个字,但是却透视出封建社会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黑暗现象。



真定是个地名,《真定女》原文中没有详细写它是哪省哪府,应该是指现在的河北正定,那里也是三国时期常胜将军赵云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是真定这个地方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刚刚六七岁就成了孤儿,于是就被丈夫家收养了。

古代封建社会,指腹为婚或者童养媳的情况并不少见,有不少姑娘刚出生甚至还没出生就已经有了婆家,毫无婚姻自由可言。

俗语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俗语其实是口口相传变音而来的,原话是“嫁乞随乞,嫁叟随叟”。

也就是说,在封建社会,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性即被订立了婚约,那么很可能无论男方是贫傻痴呆还是白发苍苍,都没有改变的余地,只能认命。

这个六七岁的孤女被丈夫家收养,过了大概一两年,也就是八九岁的时候,她的丈夫就哄骗引诱她,和她有了夫妻生活,这个孤女就怀孕了。

随着肚子慢慢变大,孤女以为自己生病了,就把这事告诉了婆婆。

婆婆问:“肚子里动吗?”

她回答说:“动。”

婆婆感觉很奇怪,然而觉得她岁数太小了,不敢断定她是生病了还是真的怀孕了。

过了不久,这个孤女生下了一个男孩。

她的婆婆叹口气地说:“没想到才拳头那么大的母亲,竟然生下了才锥子那么大的孩子啊。”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

这是《聊斋志异》的第二十九篇《真定女》。

仅仅八九岁的女童,什么都不懂,却在丈夫的哄骗引诱下生下了孩子,封建社会的黑暗可见一斑。

要知道,在当时的医疗卫生条件和社会文明程度下,孕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本就极高,八九岁的女童受孕生产,更是一场死里逃生的劫难。

而更加让人感觉悲哀的是婆婆的态度——她叹口气说:“不图拳母,竟生锥儿!”

“拳母”和“锥儿”是形容母亲小、孩子更小,这形容虽然粗浅,但可谓传神,然而细想起来却让人头皮发麻。

这样的形容,透露出婆婆的态度不是心疼愤慨,即使有那么一丝丝惊讶,看上去也不过是对这么小的女童竟能生出孩子这种特殊生理现象的“新鲜感”。

语气里更多的,是戏谑,不过是像看到了“西洋景”一样的“讶喜”。

且不说出于伦理文明而对此事表示愤慨荒谬,连出于生命安全而表示担忧后怕都丝毫没有。

若要我脑补,婆婆的语气应该是:“哟,没想到她才拳头那么大的小孩,竟然还生出了个锥子那么大的儿子来呢。”



归根到底,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人们的观念中,女性不过是夫家“物化”的附庸和财产。

莫言的《红高粱》里,有九儿与公鸡拜堂的桥段。

在封建社会,如果已经定了婚约的丈夫去世或者因病因事无法参加婚礼,那新娘也很难退婚去追求婚姻自由,只能与公鸡结拜,嫁入夫家。

这种事情,直到解放前,甚至新中国成立后,在一些地方仍有发生。

山东“沂蒙六姐妹”之一的李凤兰,解放战争时期,她的丈夫参军,她就是和一只公鸡拜堂成亲,直到解放战争后,她才得知丈夫牺牲在战场上的消息,她终生未再嫁。

这种情况中的女性,有的是深明大义而自愿,但更多的是被迫或无奈。

它让英雄的女性更加光辉和伟大,但以现在的观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背后是更多女性的不幸和辛酸。



九儿的丈夫得重病连婚礼都无法参加,更别提正常的婚姻生活了,但是刚烈如九儿,也不得不嫁。

婚姻对于“九儿”们的意义,不是个人幸福,她们嫁的也不是那个死去或者病怏怏的丈夫,而是夫家那个“伪归属”的符号。

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婚约即成,很多时候意味着非嫁不可,没人在乎丈夫是死是活,也没人在乎新娘多大岁数,只成了夫家可以自由处置的财产。

面对八九岁的“媳妇”生下了孩子,婆婆那轻描淡写带着戏谑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

真定女,她不过是夫家的一件“东西”,没人管她的伦理尊严,更没人在乎她的健康死活。

“哟,拳头大的小丫头还生下了个锥子大的孩子呢!”

一声“讶喜”,仅此而已。



其实,文明如现代社会,“物化”女性,把女性看成一件“东西”去占有、衡量的观念,仍根植在我们心里。

它的体现不仅有工作、生活中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更有给不同的女性根据姿色、工作、家庭背景和物质条件贴上高中低档似的标签,区别对待。

我们在潜意识里认定“高档女”必是靠脸靠后台吃饭,取得成绩必有“掺水”的嫌疑;

“低档女”竟向高富帅表白,把它当笑谈嚼来嚼去;

我们划分这样level的“高档女”应该被什么条件的男性“享用”;

那样level的“低档女”竟然说出那样的话,可同样的话从“高档女”口中说出来却不甚令人惊讶……

我们似乎真的以“女人如衣服”来评判她们:

我们容忍“高档女”的一切,就像以膜拜的心态忽略一件昂贵大衣上的线头。

我们挑剔“高档女”的一切,就像总觉得那件羽绒服卖那么贵不是因为它的内在,只不过是因为牌子。

我们容忍“低档女”的一切,就像“便宜没好货”的共识,根本不抱太高希望。

我们挑剔“低档女”的一切,就像很惊讶那件地摊货衬衫竟然敢要求干洗烫熨。

所谓“大男子主义”背后往往是狭隘的“小男子气概”。

现代社会,“拳母”不多见了,恐怕“锥儿”还常有啊。

下期聊《聊斋志异》第三十篇《焦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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