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生效的部分MARPOL公约及其它公约

 

部分即将生效的公约。...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黑夜给了我 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即将生效的公约,不是最大公约数,是大家的共同约定。



No. 1

公约/规则:MARPOL

章节:附则 I, II, IV和V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所有船型

内容概要:各个附则加入了有关极地规则的新内容。IOPP证书附页, 程序与布置手册和垃圾记录簿都相应更新。

IMO决议号:MEPC.265(68)

No. 2

公约/规则:MARPOL

章节:附则 I, 第12.4条

生效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的第一次IOPP换证检验

适用范围:铺龙骨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的4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型

内容概要:船舶需满足公约附则I第12.3.3条中关于残油(油泥)舱及排放管路的要求。

IMO决议号:MEPC.266(68)

No. 3

公约/规则:极地水域营运船国际规则(PolarCode)

章节:全文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在极地水域航行的所有船型

内容概要:极地规则主要目的是保护极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尽最大可能免受日益增长的极地航运活动的影响,以降事故促环保为原则,采用风险方法,针对极地水域特殊风险,提供了覆盖极地船舶构造、设备、操作、培训、搜救、环保等所有方面的目标和功能要求,以补充现有IMO公约规则要求。

IMO决议号:MSC.385(94)/MEPC.264(68)

No. 4

公约/规则: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料船舶的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

章节:全文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的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IGC规则框架下的船舶除外

内容概要:IGF规则适用于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主要从燃料加注、储存、供应、利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风险控制要求;其他低闪点燃料(如醇类、醚类、氢气等)船舶的技术要求尚在制定中,完善后将适时纳入IGF规则。IGF规则不适用于政府公务船和IGC规则船舶(无论IGC船舶使用来自自身装运的低闪点货物做燃料,还是使用非货物的专用低闪点燃料);IGF规则是一部基于风险和目标的规则,风险评估范围限定在替代设计和规则有明确风险评估要求的两种情况。

IMO决议号:MSC.391(95)

No. 5

公约/规则: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Code)

章节:全文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内容概要:主要包括:对第7部分易流态化货物,细化了当含水量超过TML时采用特别建造或采用防止货物移动措施的相关内容;对第9部分MHB货物,根据MHB货物不同的特性,给予了不同的标识,如易燃固体(CB)、自加热固体(SH)等7中标识;对规则附件1现有货物细目(如铁矿、木球团)进行修订,并新增氟化铝、硼酸等货物细目。对规则附件2中易流态化货物的试验方法,专门针对铁矿石提出了一种确定TML的试验方法。

IMO决议号:MSC.393(95)

No. 6

公约/规则: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STCW)标准国际公约

章节:V/3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所有船型

内容概要:针对适用低闪点燃料船舶的船员培训提出要求。

IMO决议号:MSC.396(95)/MSC.397(95)

No. 7

公约/规则:船舶使用塑料管指南(注:非强制要求)

章节:2.1、2.2及附件3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适用范围: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内容概要:部分文字修订,附件3增加了有关试验试样制备、试验方法及塑料管火焰蔓延、烟毒性的相关标准。

IMO决议号:MSC.3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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