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物】黄子皿: 铁肩担道义、忠诚铸检魂

 

“反贪标兵”【人物档案】黄子皿,男,1982年生,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07年考入检察院。...



“反贪标兵”







【人物档案】黄子皿,男,1982年生,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07年考入检察院。先后荣获市级三等功两次、区级嘉奖两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干警。2016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业务竞赛中以综合第五荣获全省“侦查业务标兵”,近三年考核连续优秀,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检察理论文章。
【主要业绩】2010年选派至省院反贪局参办的刘某、黄某单位行贿案荣获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2012年承办省属某国企人员受贿案荣获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个案预防案件;2012年,经办的芙蓉区院“电子数据取证理论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2012年湖南省基层检察院十佳优秀创新项目。

爱岗敬业中贡献价值
当一个个贪官被绳之于法、一位位群众拍手称快、一批批在实践中艰难摸索出的办案经验被总结为各项检察制度结出丰硕果实时,黄子皿会忘记总是等待团聚的家人,会忘记老同学们对他每次爽约的责备,会忘记十年艰辛日益疲惫的身躯。他用激情和责任燃烧着检察岁月,矢志不渝地守护着公平正义,即使亲人的误解、金钱的诱惑、凶狠的威胁、困难的压力,凡此种种,他都谨记国徽的重托和肩头的重任,以剑胆琴心铸就铮铮铁骨。

2011年,黄子皿办理市直某单位领导四人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窝案,面临账目烧毁、涉案人员众多、定性复杂的困难,通过内审外调,汇总了100多家房产商与发案单位真实的采购总额,还原出单位小金库的真实进出,最终精确查出私分国有资产627万元及其他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办案期间,有人问他:“这案子只要构罪就可以了,你何必搞这么清楚?搞这么多罪名?”黄子皿说:“犯到哪里就办到哪里,一查到底是我的职责。”
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成长
规范的办案机制,大量足以入选教科书的前沿性案例,一入有“三湘第一区”之称的芙蓉区,在芙蓉区院,黄子皿就感觉自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说,这里有经常接触省级大要案的机会、有一对一“传帮带”的培养模式,自己就是在这种不断的正面激励下无形中“被成长”起来。

2015年,黄子皿承办市直某媒体单位干部共同受贿案中,深挖出另两名处级领导干部重大受贿犯罪线索。因日以继夜工作导致突发眼疾住院治疗,妻子无奈地说:“你是一上案子就什么都不顾了!”黄子皿回答说:“我们搞反贪的都是这样的。”

有一种青春,并非享受才叫拥有;有一种事业,并非显赫才叫崇高,从25岁到34岁的青春融入了一份检察事业,这样的青春就不会流逝。


    关注 长沙检察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