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订工作启动!

 

该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



《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征求意见,详见国标委网站: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该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

低速电动车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的电动乘用车。因具有小型化、配置简单、价格低廉等特点,低速电动车满足了部分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交通出行需求,在部分中小城市迅速发展,并逐步向大城市蔓延。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超过100家,产能超过100万辆,产业规模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



低速电动车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生产企业多为没有汽车生产资质的中小规模企业,缺乏汽车研发生产所必备的设施条件,大多数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没有经过必要的实验验证,安全性能较差。

二、驾驶人员大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意识差,违法行为多,驾车上路后给自身和其他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三、使用的铅酸电池在回收、冶炼过程中环境污染较大,容易造成铅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四、大部分地方对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使用缺乏管理制度和措施,有些地方已出台的使用、报废等管理办法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引导企业正规生产,加强管理,需要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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