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小动作,赔偿13万!这个泾县司机的教训大家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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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

泾县
路边停车不能影响正常车辆通行,同时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才能开启车门上下人员,否则可能产生不必损害。

2017年1月5日,泾县法院审结一起因停车开门不当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某保险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叶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万余元。





2016年7月11日18时许,陈某驾驶“大众”牌小型客车,在泾县桃花潭中路停车开车门时,疏于观察,车门与沿桃花潭中路由东往西叶某驾驶的“杰宝”牌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叶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路段地图)
叶某受伤后即被送往泾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于同年10月21日出院。经安徽某鉴定所鉴定,叶某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网络资料图)


本起交通事故经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叶某无责任。“大众”牌小型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50万元,不计免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众”牌小型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不计免赔),叶某的合法损失应由某保险公司予以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文无关)
其实,无论赔偿多少钱,都是轻的
最紧要的,是生命
小编再请大家看一下这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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