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7寒假“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安排

 

上海大学2017寒假“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安排...





各学院、各部门、各同学:

“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于2017年1月7日停止办理相关学生业务,于2017年2月10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为方便师生在寒假期间(1月9日—2月9日)办理应急业务,“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集合各部门寒假安排通知,现通知如下:

一、有关研究生各类业务

寒假期间(1月9日~2月9日),研究生院值班安排如下:

(1)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领取和毕业成绩单打印及归档工作,由二级管理各学院排定,研究生院不做统一规定。

(3)寒假初期1月10日寄档的材料审核时间截至为1月5日,寒假过后2月14日寄档的材料审核时间截至2月9日。请同学们在1月5日和2月9日两个时间节点之前填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相关材料在开学后发放。

(5)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送审、领取学位证,可在学位办老师值班期间到宝山校区行政楼410办理。

(6)博管办工作人员值班时,可办理进出站材料审核、接收,及授理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相关咨询,亦可通过邮件(pd_shu@oa.shu.edu.cn)联系。其他事宜详见《2017年博士后工作寒假安排》。

研究生院2017年具体寒假值班表
二、在读证明

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月9日开始至2月9日结束。学工办自2月10日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其中1月28日~2月5日(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三、三方协议

寒假期间有关三方协议的办理,2017年招毕办寒假值班安排

值班地点:宝山校区 A楼410

值班日期:

1月10日(周二)、1月12日(周四)

1月17日(周二)、1月19日(周四)

1月24日(周二)、1月26日(周四)

2月 7日(周二)、 2月 9日(周四)

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联系电话:66134097
四、居住证明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生社区将从1月11日起进入寒假住宿管理阶段。为了保障寒假期间学生社区的整体秩序,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社区批准,现就2016~2017学年学生社区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1、社区封楼及开楼时间安排: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封楼,2017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8:00开楼。部分楼幢会根据留宿同学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2、有特殊情况不回家过年和寒假要求住宿,并已通过申请审核的同学,原则上研究生留宿于原楼幢内,本科生部分集中临时住宿,具体安排如下:


3、寒假留宿学生应严格遵守社区的安排,服从楼内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寝室卫生,严禁违章用电,不留宿异性、外来人员等。

4、回家的同学离开寝室前应做好室内卫生及安全自查,务必做到室内清洁卫生,窗、门(包括阳台门)关好,拔掉电源插头及关好水闸,不得留有任何不安全隐患。收、放妥各类物品。个人证件、现金、有价证券(卡)及所有贵重物品请勿留在寝室内。

5、寒假期间学生社区24小时值班

校内学生公寓:S2楼110室,

电话:66132195

南区学生公寓:南区6号楼104室,

电话:66133836

新世纪大学生村:4幢8号106室,

电话:66134975(封村后:8:30~16:00)

延长校区:东部M1楼106室,

电话:56333714

嘉定校区:校内04号楼107室,

电话:6998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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