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二审法院没做背锅侠

 

文/小小的石头一

赵春华还是蛮幸运的,虽然最终被打上犯罪分子的标签,但至少能回家过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文/小小的石头



赵春华还是蛮幸运的,虽然最终被打上犯罪分子的标签,但至少能回家过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她要感谢全国网友,还有无数鞭挞法院判决的法学家。正是他们不约而同的联手,赵春华这个名字可能会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占有一席之地。

这是一个有温度的二审判决。不过很遗憾,虽然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结果及时进行了纠偏,这个缓刑判决还是被律师称作打折的正义。更重要的是,一审判决将法官不讲司法良心、不讲司法底线,机械适用法律的负面形象,传递给社会大众,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声誉损失。

一审法官真的值得同情,他们按照法律办事,却遭到全社会的打脸。至少,作为同行,我不觉得他们办了错案。毕竟,感动网友的二审改判也没有根本否定一审判决,只是在量刑上作出了变动。

有人借此提出,法院做一个无罪判决真的很难吗?这是一个很尖锐的提问,蕴含的信息量很丰富,我最少可以读出三点:一是二审的缓刑判决,也是错误的;二是(二审)法院明知自己理亏,仍不愿意进行彻底的纠错;三是法官在独立行使审判权中有很大的话语权。

提出诘问的人,往往认为事情是好办的,你没有办好,是没有能力的表现。



法官有多大的权力,其实这不应该是一个问题,或者说,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有句法谚,叫做法律是法官的唯一上级。从赵春华案件的一审判决来看,法官应该说没有违背这句法谚的精神。
但是,你真的将法律当作唯一上级,很有可能,你会背上机械执法的骂名。因为,除了严格遵守法律,你应该还要有司法良心和司法底线。有人认为这是一个缺乏司法良知的判决,我很为一审法官抱不平。

遵守了法律,却被抨击为没有司法良知,不讲司法底线,还没有地方去讲道理。简单粗暴一点,只要法官奉法律为唯一上级,有时候,所谓的司法良知和司法底线,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换言之,学者眼里的司法良知和司法底线,当然是值得提倡的法官的另外两个上级,但是在现有司法体制下,在现有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下,应该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去实现,还得寄希望于我们不久的将来。

司法改革,从一个意义上讲,通过裁减案件的审批程序,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这个终极目标。可以展望的是,伴随着终极目标实现的同时,在法律存在漏洞或者与民意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官最终能本着司法良心和司法底线,用具体的个案判决来展现法律的温度,体现法律的人情味。



这是不是舆论的又一次胜利,还不好说。但是从表象来看,最少可以这么认为。舆论审判,在任何一个法系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总说要杜绝舆论审判,要保持司法的清醒和独立,实际上这是对现实不清醒的认识。

如果要说二审法院改判赵春华缓刑,完全是秉持了良好的司法职业品格,并未丝毫受到举国共识的影响,显然是说不去的。至少,在春节之前进行二审宣判就可以看到法院公关补救的痕迹。

这种补救还是很有必要的。继续放任舆论一边倒,赵春华案件一定会发酵成鸡年的年度冤案。这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可以预见会造成司法与社会的断层,法律共同体之间的互撕,这对于现今的中国司法,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

单纯从二审判决的本院认为来看,法院在汹涌民意面前,最少还是坚守了底线。从改判的社会效果来看,一片欢呼,拍手称快。可见,对于缓刑的结果,大多数人还是能接受的,社会大众的感情很朴实,并非认为法院判错了,只是认为一审法院严苛了点。从另一个侧面来讲,一审法院在可判处缓刑的情况下,忽视民意考量,确实存在不妥当之处。

二审对一审的把关,也是一个背锅的过程。别人的锅,谁都不想背。如何背锅,在如今这个时代,是个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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