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网约车听证会举行,运营车准入车价引争议……

 

1月9日,在丽江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听证会。听证会就...













1月9日,在丽江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听证会。
听证会就从事网络预约汽车经营平台企业的条件;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等方案要点进行听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市民代表等参与了听证,并对细则听证稿发表意见建议。



专家学者代表:
作为地方政府,丽江出台细则势在必行。国家交通运输、公安等9部委已发布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暂行办法,也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目前,全国100多个城市已经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丽江也应该尽快出台细则。


丽江作为国际化旅游城市,据初步统计在丽江旅行的游客人次每天约在5万到10万之间,除少量自驾游客外,大部分游客有出行需求,因为对丽江公交站点情况不熟悉,大部游客通过巡游出租车等代步。而丽江的出租车仅有776台,根本满足不了游客的用车需求,在运营的2556辆网约车处于地下运营阶段,给管理者带来尴尬局面,因此丽江急需出台相关细则让网络预约出租车合法化的同时尽快实施监管,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而丽江的细则出台应该要:管住运行平台,实现运行平台和政府监管平台联通;管住车辆,尽量使用技术达标、性能安全的车辆;管住驾驶员,加强对司机的管理。


网约车运营商代表:
“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以下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标准是否能降低;网约车新政的实施能否提供一个过渡期,对原有车辆进行逐步淘汰;能否删除“车辆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等条款;能否删除细则中对于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内置监控等设备的规定,减轻网约车司机运营成本。


网约车司机代表:
希望交警部门允许上路的车辆都能参与网约车运营。


公共汽车公司代表:
细则中应取消对经营者户口的限制,让更多外来人入住丽江,在丽江就业;汽车的价格越高,排量越大,污染就越大,细则中对车辆价格的限制应该有所斟酌,让更多的失地农民、青年创业者也能成为网约车从业人员;政府引导为主,提高网约车保险标准,在出现问题时减轻驾驶员负担;对着装、用语等文明服务有所规范,提高丽江形象;监管部门抓好网约车安全问题。

出租车联合协会代表:

在车辆要求上,不仅从价格上提出相对较高的标准要求,而且还可参考借鉴有些城市的做法,在排量、轴距等车辆性能参数指标上提出更明确具体要求(如7座车辆排量不得小于2.0L或1.8T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5座车辆轴距应在2700毫米以上,排量不得小于1.8L或1.6T;新能源汽车轴距应在2650毫米以上,且能续驶里程在250公里以上;车辆初始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且属于在本地登记领取本地号牌的车辆等)。
在第四章关于“网约车经营行为”的相关规定上,似乎针对网约平台公司的运营行为方面的要求和规定比较详细,但相比之下对网约车和驾驶员之行为要求和规范方面,尚嫌不详,在这方面尚需加大力度并增设相应内容。比如,有必要增加“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区域驻足等候或巡游揽客”“不得离线私自运营”“不得将自己的网约车辆及相应的资质证件转借给他人进行非法营运”等禁止性条款和内容,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设违反这些条款内容的相应罚则。


运政管理部门代表:
细则应该明确职责,从体制上规范理顺各部门监管范围;平台公司进入要规范,便于行业监管;从业人员管理再细化,让持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对运营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方能上岗等有所规定;对清洁能源车准入细则上有所放宽,鼓励新能源车进行网约车运营。


发改委代表:
细则出台对丽江城市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然而根据丽江经济发展水平,可将细则中关于“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以下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规定中,裸车价改为全车价。


市民代表:
网约车在价格上应该明确政府指导价,对价格上限有所规定,防止平台失去价格监管,任意加价;加大对网约车公司的管理,加强对于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提高丽江旅游城市形象的同时,让用户享受最优质的服务。
消息来自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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