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料】《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小编已给你划好重点

 

微电网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微电网是“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规范微电网建设运营管理,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小编已为各位划好了重点。



明确定义“微电网”

◇定义: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必要时含储能装置)。

◇分类:

■并网型微电网: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离网独立运行;

■独立型微电网:不与外部电网连接,电力电量自我平衡。

◇基本特征:

微型,主要体现在电压等级低,电压等级一般在35kV及以下;

清洁,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

自治,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内部基本实现电力供需自平衡。

友好,可减少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对电网造成的冲击。

◇应用要求:

■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


结合城市、工商业园区、新型城镇、新农村以及海岛、绿洲等发展需要,利用当地资源,进行融合创新,培育能源生产和消费新业态。

建设管理

1.微电网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并与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2.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完善配电网结构,加快推进配电网智能化。可按需建立统计报送机制,收集并统计相关数据和信息。

3.电网企业结合地区配电网规划,做好微电网公平接入服务。

并网管理

◇微电网并入电网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微电网技术标准,符合接入电网的安全标准。

◇管理机构及职责:

1.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微电网并网(技术)标准

2.省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并网业务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建立并网协调机制,做好接入监管。

3.电网企业:制定微电网并网程序、时限、相关服务标准及细则,编制统一的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提供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

4.微电网项目业主: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定电能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调度管理方式等。

5.原则上,电网企业负责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并报备;

运行管理

◇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并网运行和电力交换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

◇微电网运营主体负责微电网内分布式电源、储能与负荷的平衡,与大电网的电力交换,促进微电网内多种能源的协同供应和综合梯级利用。

◇并网型微电网可为电网提供调峰、负荷侧响应等辅助服务,紧急情况下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为地区电网提供必要支持。

◇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要求:

■并网型微电网: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独立型微电网:依当地资源和技术条件适当调整,受能源管理部门(监管机构)监督。

试点示范

◇依据《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能电力〔2016〕304号),因地制宜探索各类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技术应用。

◇在城市、商业、工业、新型城镇等地区鼓励建设以风、光发电、燃气三联供系统为基础的微电网。

◇在海岛、绿洲等偏远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微电网,促进独立供电技术与经营模式创新。

◇对示范项目实行优先并网,优先纳入政策性资金支持。优秀项目奖励表彰,逐步推广。

政策保障

◇微电网内部的分布式电源纳入当年的建设规模指标,可执行现有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政策。

◇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鼓励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

◇鼓励微电网项目单位直接融资,享有绿色信贷支持。

◇鼓励建立购售双方自行协商的价格体系,构建冷、热、电多种能源市场交易机制。

针对办法第二十四条政策补贴,远光专为可再生能源项目单位、电网公司、政府主管部门打造的可再生能源结算统一管理平台,可有效满足各类主体对可再生能源补助项目在线管理及应用需求,确保补助申报、审批过程透明,资金结算、拨付、清算安全高效。该系统已在客户单位取得了实际应用。



来源: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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