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敢劝酒吗?

 

有时候,你和死神只差半杯酒的距离。...



文/鹿   图片/网络



“我们都干了,你就喝这点?看不起我们吗?”

“我胃今天不舒服,真喝不了”

“你看你喝点酒怎么还这么墨迹了”

“难得放假回家聚聚,干了吧”

“对啊,人家都干了你怎么这样啊”

上周在初中同学聚会上的一件小事,也因为这件小事我胃疼了整整一周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劝酒习俗”在各种聚会上兴起,“喝多少”也成了衡量交际深浅的标准。“不喝不够朋友啊”言下之意是喝了就是朋友,“这杯干了合同就是你的”,意思就是不喝你就出局了,“酒量多大,业绩多高”,意思就是喝的越多,赚得越多,这种荒谬的言论也被发酵成了“真理”。



喝酒是为了助兴,强人所难又有什么意思呢。大家应该还没有忘了之前海南的那位伴娘吧,原本高兴的事,被人强行劝酒最后酒精中毒。不管是她傻,还是宾客太粗鄙,劝酒习俗已经不在是单纯的助兴、祝福等美意了,更多的是服从性、虚荣心理。

过度劝酒和耍流氓没什么区别。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成为酒桌上的消遣对象,无论结婚伴娘,还是职场白领,无论是领导,还是朋友,他才不管你身体怎样,反正酒倒上你不喝就是驳面子,就是看不起他,这种人趁早远离吧,拿你命开玩笑的人有什么理由和他来往?

前段时间海南文昌一场婚礼上,一名伴娘被在场宾客连劝带灌,最后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湖南某公司女白领年会被同事及领导劝酒,不省人事;河北某高校女学生年前聚会被同学"劝酒”一人喝下整瓶,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案例还不够多吗?喝酒为的是庆祝,喝好就好,难道非得比你多喝才能证明我们的关系?命都没了面子还有个屁用?



这套荒谬的酒桌文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亡?

不管你是酒桌上劝人喝酒的还是被劝的,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①强迫性劝酒,如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②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③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④酒驾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

喝酒本身就是自愿的事,每一次“劝酒”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别让原始的“祝酒”文化,变成恶臭的“劝酒”风俗。

有时候,你和死神只差半杯酒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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