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元宵夜 从来不为团圆

 

一千年前的海选狂欢...



老沈一说



元宵夜 我总结为四个字“约月等灯”
“约”这个词在古时是很含蓄的,后面绝不会跟着一个叮当作响的低俗动词。
去年元夜时,
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
人约黄昏后。


这样就很好,至于如何约,约什么,不必说。说多了都是泪。

不信你接着看:
今年元夜时,
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
泪湿春衫袖。


瞧,杯具了,是不是?

所以,按理说这首词应该当作喻世明言来看。约了,便不能轻拿轻放,所谓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上学时老师说,因为这种对比衬托,所以这首词好在下半阙。老师说这话时,满脸的沧桑挣扎,让我对这种“过来人”充满了同情。但是,直至今日,我仍然要坚持当年那个少年老沈的立场:好在上半阙。

因为,那才是美好,那才是希望。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要等到第二年的元夜才来哭湿春衫呢?你早干嘛去了?

额,因为,见面的机会,只有这一天。
元宵节实在是个多功能节日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至少从唐宋以来,就是一个男女狂欢节。这一点,似乎很多人都不甚了解。

这种习俗可能起源于唐朝,而之所以狂欢,是因为长期的压抑。压抑之源有两个,一个是宵禁,一个是性别。

宵禁很简单,就是晚上不许出门。盛唐长安,人口百万,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城,搞宵禁,是一种比较简单易行的治安管理办法。每到傍晚,承天门击鼓六百槌,从此不得出行,直到清晨鸣钟解除宵禁为止。违者便是“犯夜”,至少要打二十鞭。

现在你想想,没有互联网,没有广场舞,淡事也没有,躺床上只能逼着自己数绵羊。一年三百六十日,天天如此。这日子啥味道?
所谓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


而性别的压抑更严重。古时除了大嫂大妈,一般的良家女生绝不可以随便出门,即使非要出也得左遮右挡。大好的青春只能锁在绣楼里坐等一个别人代选的陌生丈夫,而在此之前,真的是“非诚勿扰”。

禁锢的是女性,郁闷的是双方。现在这个问题十分严重地摆在了男人面前。不见诸色,如何繁荣?

群体海选,这是个刚需。

好吧,终于,皇帝发话了:这个问题,给大家三天自行解决。

御批法定假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全城张灯结彩,到处火树银花。

这三天,夜,随便走,人,随便看。

耶!小伙伴们走起来!Come On!
 
画家为层次减了密度 我童年看庙会远比这个拥挤


假装柳前赏月,实则灯下看人。韬光养晦了一年的红男绿女们,这一天终于不再拧巴,彻夜踏歌,通宵达旦。转着乌溜溜的黑眼珠和笑脸,以赏灯的名义在人堆里挤来蹭去,自嗨至极。以至于第二天有不少人专门去捡遗落的首饰,谓之“扫街”。

唐朝张萧远说:
十万人家火烛光,
门门开处见红妆。
歌钟喧夜更漏暗,
罗绮满街尘土香。


宋朝辛弃疾说: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都看了,都看了。看了人,也被人看了。

约,一年就这三天,错过了,只得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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