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元宵夜 从来不为团圆
一千年前的海选狂欢...
老沈一说
元宵夜 我总结为四个字“约月等灯”“约”这个词在古时是很含蓄的,后面绝不会跟着一个叮当作响的低俗动词。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样就很好,至于如何约,约什么,不必说。说多了都是泪。
不信你接着看: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瞧,杯具了,是不是?
所以,按理说这首词应该当作喻世明言来看。约了,便不能轻拿轻放,所谓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上学时老师说,因为这种对比衬托,所以这首词好在下半阙。老师说这话时,满脸的沧桑挣扎,让我对这种“过来人”充满了同情。但是,直至今日,我仍然要坚持当年那个少年老沈的立场:好在上半阙。
因为,那才是美好,那才是希望。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要等到第二年的元夜才来哭湿春衫呢?你早干嘛去了?
额,因为,见面的机会,只有这一天。元宵节实在是个多功能节日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至少从唐宋以来,就是一个男女狂欢节。这一点,似乎很多人都不甚了解。
这种习俗可能起源于唐朝,而之所以狂欢,是因为长期的压抑。压抑之源有两个,一个是宵禁,一个是性别。
宵禁很简单,就是晚上不许出门。盛唐长安,人口百万,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城,搞宵禁,是一种比较简单易行的治安管理办法。每到傍晚,承天门击鼓六百槌,从此不得出行,直到清晨鸣钟解除宵禁为止。违者便是“犯夜”,至少要打二十鞭。
现在你想想,没有互联网,没有广场舞,淡事也没有,躺床上只能逼着自己数绵羊。一年三百六十日,天天如此。这日子啥味道?所谓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
而性别的压抑更严重。古时除了大嫂大妈,一般的良家女生绝不可以随便出门,即使非要出也得左遮右挡。大好的青春只能锁在绣楼里坐等一个别人代选的陌生丈夫,而在此之前,真的是“非诚勿扰”。
禁锢的是女性,郁闷的是双方。现在这个问题十分严重地摆在了男人面前。不见诸色,如何繁荣?
群体海选,这是个刚需。
好吧,终于,皇帝发话了:这个问题,给大家三天自行解决。
御批法定假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全城张灯结彩,到处火树银花。
这三天,夜,随便走,人,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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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柳前赏月,实则灯下看人。韬光养晦了一年的红男绿女们,这一天终于不再拧巴,彻夜踏歌,通宵达旦。转着乌溜溜的黑眼珠和笑脸,以赏灯的名义在人堆里挤来蹭去,自嗨至极。以至于第二天有不少人专门去捡遗落的首饰,谓之“扫街”。
唐朝张萧远说:十万人家火烛光,门门开处见红妆。歌钟喧夜更漏暗,罗绮满街尘土香。
宋朝辛弃疾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都看了,都看了。看了人,也被人看了。
约,一年就这三天,错过了,只得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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