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打官司的要债方式

 

1、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对调解中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1、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对调解中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将参考诉讼简易程序对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等予以确认;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公证债权文书

公证债权文书,即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如果比较幸运,债权文书已经进行过公证,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3、申请财产保全

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账户或冻结对方资产,向对方施加压力,促使纠纷尽快达成调解。追款案件,如果条件允许,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

4、发送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督促还债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内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可以由第三方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没有担保能力,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找专业的担保公司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抵押不动产或质押动产:可以采取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

6、了解债务人资产状况

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必要时可通过资产变现、抵偿等方式清偿债务。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容易忽略的还有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这些都可以折抵债务。

7、查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档案,从股东出资、设立、注销等多个角度争取由股东、上级单位、承包人等来为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增强债务清偿能力。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因此,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一定要及时查阅工商登记资料,从其他方面寻找偿债义务方并及时向其追索债务。

8、律师催款函

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法律文书,其功能和作用很多。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所发出的,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的作用是一般的商务函件所不能相比的。收到律师函的人一般都会比较重视,下意识的认为律师函所陈述的事项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和官司距离自己已经不再遥远,一定会进行综合分析考虑,这样就有利于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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