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的夫妻别再说“你的就是我的”了!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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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债主突然跑出来
说你的前夫或者前妻
欠下了不小的债务
要求你来还钱
别人借的钱,你不知情也没花
你到底要不要替TA还债?
婚姻法有了新规定

最高法:夫妻债务中虚假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咋回事?
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除了女性,也有男性因前妻举债而背负巨额债务。在武汉当老师的王文汉前妻好赌,2013年欠下60万债务。他为前妻还清债务后却发现前妻竟欠债800万!而现在他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都要用于还债。

不过按照最新补充规定,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这些是虚假债务,或者是前夫或前妻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这些案件的法院判决将会有所改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1、虚假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


2、如何避免仅凭借条、借据等凭证就认定存在债务的简单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在认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来说,要结合借贷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亲朋好友、同事等利害关系,经合法传唤是否到庭参加诉讼、借贷金额大小与出借人经济能力是否匹配、债权凭证是否原件及其内容是否一致、款项交付方式、地点和时间是否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贷发生前后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判断债务是否发生。
3、从以往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情况看,夫妻中举债一方经常会主动承认债务真实存在,而夫妻另一方虽否认却无从证明。对此有无对策?
在举债一方的自认出现前后矛盾或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时,人民法院应主动依职权对自认的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查。例如,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对外举债真实性持异议的,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取证。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要怎么处理?
要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对涉嫌虚假诉讼等犯罪的,特别是虚构债务的犯罪,应依法将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5、相关案件如何执行?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工资、住房等财产权益,甚至可能损害其基本生存权益的,应当保留夫妻双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执行夫妻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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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 人民日报 综合整理

本期编辑: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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